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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我们俩愈长愈像了

黄源深与我同是华东师大毕业生他比我高四届,算是校友,师兄。

黄源深毕业后留校,然后当我们班的英语老师,教过一个学期,时年二十二岁。我们叫他“黄先生”。当然,他是我的老师。

那一个学期的教与学的关系,在之后的三十多年里,成为熟知我们婚姻史的朋友们的笑柄。大家说,你们这是典型的“师生恋”,有一点违法乱纪的。

时至今日,儿子女儿都已三十来岁了,我们还怕什么?常常是不待饭桌酒席上的老友们起兴取笑,我自己就先捡起话头说,啊,黄先生教过我,我们是师生恋的了。

如今回想起来,那恋着的五六年里,他倒的确是很有身份意识,一直是把我当作一个编外学生在带教着的。

那年头里谈恋爱,不作兴时下的浪漫和狂飙。我对他最亲密的表示是礼拜天邀他到我家吃一顿饭;他对我最高雅大方的款待是出资买票,请我看电影。

吃完饭后的不变的话题是我们正在看着的某本书,或是某篇文章,大多是他滔滔不绝地说,我洗耳恭听。看完电影后回学校去,边走边谈的,又大多是对这部电影的评议:总的构思是很成功的,蒙太奇手法运用得不错,但对白设计有问题,那男主角的表演太过火了,等等等等。也是他说得多,我当听众,学生。

比我早四年读的书,不是白读的。

三十年后,阴差阳错地我进入了影视文学教学圈,黄源深当年请客助我所积累的影视作品阅读量,成了我执教“中国电影史”这门课程的坚实基础。

他比我用功得多。他的用功出于一种与生自来的自觉,在我看来,有时都有了点自虐的意味。我第一次到他的集体宿舍去玩时,发现他寒冬腊月的床上,竟只铺着一领草席。问他,他说这是为了早起,不赖被窝不睡懒觉。我于是明白了何以他的手背上满是一粒粒的冻疮,赤豆粽子似的。“**”期间他背诵英语辞典,利用的是种种缝隙时间,其中包括清早去公厕蹲坑的十来分钟,时常是只记得带了辞典不记得带上手纸,须高呼儿子送纸应急。长期以来,他夜夜伏案工作到十一二点钟,在我们只有一间居室的那些年头里,好早睡的我于是就像“**”中蹲“牛棚”饱受造反派有意折磨的“牛鬼蛇神”一样,必得在白炽灯的映照之下学习入睡。他的用功后来闻名澳洲,因为在那里就读时,他曾有过一周内两宿不睡写出两篇五千字英文论文的记录,使他的导师、悉尼大学校长克拉默女士大为惊讶,那地方的好几家报纸于是就都来采访了报道了他。用功的结果是成果。垒起他的著作,厚度早已超过了我的两倍。

他比我认真得多。在外国文学领域,他无论是研究还是翻译,都注重“元文本”,不肯为功利主义的目的而走现成的捷径。他写那本《澳大利亚文学史》,为了对某个作家作出更客观些的评论,会接二连三地啃读所有他弄得到手的作品原著,读完千百页,方才最后落笔写下他自己的半页一页的判断,而不愿抄摘别人有过的定论。结果,细工出慢活,他这本六十余万字的书,前后竟写了十年之久。他重译《简·爱》,除了恪守“信达雅”,还一心追求再现原著的诗意,手稿上涂涂改改有几页赛似军用地图。近期他忽然对上海作家们的现时创作发生兴趣,但决不相信我既简明扼要又生动准确的介绍,只是一本一本地读了王安忆的《长恨歌》、赵长天的《肇事者》、陆星儿的《激情岁月》,甚至卫慧的《上海宝贝》,然后再与我探讨有关新****创作的走向前景等问题,一如当年步出电影院时。

他实在是很有点迂。译毕《简·爱》,有一位出版界的朋友说,这可是一本代代相传的畅销书,只要你肯,愿以高价购买版权,或者给你高比例版税,每每重印,你都可以小小地发一点财。他拒绝了。他说我是应“译林”之约重译的,我得守信。然后他对我说私房话道,钱嘛,总是小事,那“译林”,可是国内的一流出版社哪。于是,四十万字的《简·爱》,他的基本稿酬是数千元,后来每重印万册,他也就只可得数百元人民币。

我最得意他的地方,在于他学的是外文,研究的是西洋文化,可骨子里仍是龙的土地上的浙东山区人。尽管他能操一口流利典范的英文在领馆的“Party”里自如周旋,但他从不在同胞面前作假洋鬼子状——作为写下“乡音未改鬓毛衰”这一不朽诗句的老乡,他只要一说普通话,那浓浓的绍兴官腔就会让所有的人都忍俊不禁,不过在我听来,总觉得比那些爱卖弄几个洋文单词的夹花蛋糕式话语中听些。尽管他很早就脚踏实地同吃同住同劳动地进入了西方世界,至今与那里的主流社会有着密切的交往,了解并研究着真正的西方现代派诸如帕特里克·怀特等,但他并不以为唯有西方某种体系方为正宗风骚,更不在自己的领域里挥舞西式语系的大捧来左打右扫。他不抽烟,不喝酒,不进舞厅,不来“卡拉OK”,他的激情不靠那些东西诱发。他对生活的诗意的领悟蕴含在他二度创作的译著《简·爱》、《我的光辉生涯》里。偶尔,他会骑了助动车去近郊钓上半天鱼,那时候他头戴草帽,足蹬胶靴,胖胖的脸被紫外线炙烤得红红的,全神贯注于粼粼水面上那根游丝,端的就是一个优哉游哉的渔翁了。

我曾在一则小文里写过他。我在那篇文章的开首就说,“四十五岁后,我们俩愈长愈像了”。这是真的。他曾当过我一个学期的老师,但那一个学期似乎定格了我们终生的关系内核。三十多年了,我不能不承认他在我的人格、文格、乃至相貌上打下的烙印。人与人,特别是亲人,是会互相造就的。

附 相濡以沫三十年

黄源深

路见不平,拔刀相向,通常用以描绘山东大汉。王晓玉手无缚鸡之力,细眉细眼的脸上架着度数不浅的眼镜,却也有这样的脾性。有一年随我回浙东老家,在曹娥车站转车,我看管着行李,她去排队买票。不一会儿只闻人声嘈杂,远远望去那队伍从长形变为一团了,我立即知道不妙,十有八九是她卷进了纷争。拖着大包小包赶过去,果然,是她,正与一个结结实实的汉子像斗牛似地对峙着,还一步步地逼过去,逼过去,口里喊着,不排队就是不可以,就是不可以!她的嗓门很高,一脸不要命的样子,还真的镇住了那男人。

王晓玉爱憎分明,喜怒皆形于色,表于言,作于行。前数年,那位客寓新西兰的顾城杀妻后自尽,文坛有过几乎是一边倒的评议,大多是从回忆和赞赏顾城的诗才出发,扼腕叹息文星之殒落,而她,却拍案而起,不但写了一篇《我为谢烨一哭》,而且还策动刚进入新闻界的儿子,专访谢烨的母亲谢文娥,母子俩,发了好几篇为无端毙命于斧下的死者索讨舆论公道的文章。她看世界杯足球赛的闭幕式,发现为中国模特设计的服装类似清朝的马弁服,于是就大怒,连夜写了三四千字,对洋人们不知今日中国之巨变大发了一通感慨。据我所知,她但凡出席文化界的座谈会,也常常言辞激烈地畅所欲言,不溜须,不从众,根本就不在乎在场到了些什么人。

王晓玉的性格色彩非常鲜明。她当过一段时间的工会干部,有一次为了帮一位离婚女子出气,竟陪了她到男方家索讨据说应该是属于女方的财物,那是一条旧的床单,一幅廉价油画,还有一只坏了的藤椅子她帮得很认真很起劲,只是一出了男方的家门,就不得不跟那女的一起气喘吁吁地将那只硕大的没用的藤椅扔进远处的垃圾箱里。她孝顺她的老外婆,那年月里她叫不起出租车,于是就借了一辆三轮车,把外婆安置在车内,自己骑着,横穿半个上海请她来新居玩。她什么都敢动手拆,动手修。如今家里的水龙头坏了、电路出了问题,小修小弄都由她干。她挣钱并不很多,花钱却并不很少,酒席饭桌上总是抢着“买单”。她不爱种花养草,因为曾经有过几盆,都因为疏于管理而枯死,她便说从此再不干这类伤天害理的事了。她母亲过年来我们家小住,因为饮食不当肠胃出了毛病,她一面收拾秽物一面笑着说,好,大年初一,黄金万两,我们今年是肯定要大利大发的了。

或许正是这种性格,使她的作品很有点个性,比较大气,许多评论称之为带有阳刚之气,我以为然。

王晓玉不是专业作家,是业余的。她的主职是华东师大的教师。她教书教得不错,很服从工作需要,叫干啥就干啥,不但多次当过先进分子,而且因为教过多门课程而主编过多本专著,类似《影视创编》、《台港文学》乃至《儿童文学》等。教师进行文学创作,有誉之者说是“学者型”,我却认为往往严谨有余,放达不足。王晓玉虽然因为生性比较大大咧咧,自我约束少些,但在她的作品中,也还是可以看得出理性对感性的层层羁绊,极大地消蚀了她的才气,限制了她的自由。她写于一九九七年的长篇历史小说《凡尘·赛金花》,虽然文坛评价不低,但我看就有过于理念化的倾向,特别是后半部分。我以为,王晓玉的创作并没有抵临她应该到达的高度。她的潜力尚待开发。

执教之余,她可用于执笔的整段时间当然很有限。这于她,是心底永远的痛。一旦她逮到了相对完整的时间可以写作,马上就成了拼命三郎。那年夏天,她利用暑假写长篇《99玫瑰》,每天一早五点多就坐到了电脑前,工作到晚间十点,倒头便睡,一个多月六亲不认,竟一气呵成了二十万字。文稿杀青那天,她的双颊深深凹陷了下去,眼镜片后的眼袋比以往大了一倍。写《紫藤花园》时,她租了人家的一间私房,一住半年,到挟了四十万字离开时,那间房里满地都是抹面包用的“果酱”、“知己”瓶子,我数过,竟有三十多只!

但她又不是工作狂。平时她很贪玩。她喜欢张罗饭局,吆朋喝友地去什么地方撮上一顿。她常牵头搞个什么小小聚会,到个俱乐部里去唱几个钟头。她热衷于冬泳,温水的,死乞白赖地拖我去。她知道徐家汇开了港汇广场,场内有家很雅很静的茶室,于是就隔三差五地带了朋友去小坐,闲聊。她有许多朋友,其中不但有文友,还有建筑包工头、饭馆业主、股票经纪人。她五十岁时起意学会了骑自行车,九七年当了外婆后在美国学过汽车架驶还通过了英文笔试。她有时坐在她的书房里,肃肃静,我以为她在写作,不意间进去看看,却发现她是在电脑上玩牌,玩的是非常小儿科的“接龙”。

从她十八岁时到现在,我跟她相濡以沫三十多年了,发现她对生活的热情丝毫未减。她有滋有味地生活着,并且将她的这种热情化成了文字。她的作品丰厚、鲜活、激扬,得到了许多人的喜爱,正是基于这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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