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1145100000022

第三节 苦瓜,苦瓜

第一次尝苦瓜,是二十年前在江西南昌工作时。

我知道它苦。它的名字直言不讳,一点也不想美化掩饰。所以虽然我到南昌后多次在市场和餐桌上见到它,它那翠绿的色泽也够吸引入的,但我从来也没敢领教过它。我还发现,无论是吃它还是烹饪它的人,也从不因其苦而嫌憎它篡改它,端到桌面上来的苦瓜,常常是***的“清炒”,最多是象征性地搁几根肉丝,既无浓醋也不重糖,更未见过红通通地加了许多酱油之类染着品的——很显然,喜欢食用它的人们,并不以其苦为苦,反是以其苦为乐,所追求的,正是那一份苦味。对于如此公然宣称而又为公众所推崇其苦的东西,像我这样的不以为自找苦吃乃乐事乃美德的人,只能望而却步了。

初次问津苦瓜,在我实在是被动的事。

南昌是全国知名的几大“火炉”之一。我初到南昌的那年夏天,最高气温曾超过摄氏四十度。那年代的人们尚不知空调为何物,连电风扇都是奢侈品,于是连续十余日的四十度便造就了大批火炉中人的中暑、腹泻、高血压,还有便是最为普及化大众化的热痱子和疮疖。我有幸只摊上最后那种,脑门和脖颈红红地布满小麻点,耳后则一左一右很对称地鼓起了大包,先是红而肿,再就有所糜烂,跟着便发起了高烧。

高烧和压不下高烧的大把大把药物烧走了我的全部食欲。一位精通民间医术的邻居老太太闻讯而至了。她摸摸我的额头,看看我的舌苔,又挤了挤我耳后的大疖子,当机立断地逼着我一天四顿地喝她为我熬制的苦瓜汤。

“别瞧不起这个,”她说,“顶多两天,你就会好。”

那汤之苦呵,每每咽下一口,整片舌头就会“嗡”地一下子涨大起来,喉咙口则苦得发麻,麻得人缩头张嘴地全身抽搐。我曾试图拒绝这一折磨人的食疗法。但一方面因为了老太太的坚持,我也记得她的确用没能孵出小鸡的臭蛋治好了一个女人的头晕病的光荣历史,另一方面,是因为我十分诧异地发现,这苦不堪言的苦瓜,竟是可以相当迅速地让人习惯、让人接受的!只不过喝了那么几次,我的最惧怕苦味的舌根,竟就在苦麻之际品出了一种清清的甜味,而因为几天的高烧变得发木了的口腔,也好象因为这苦味的洗涤而一层层地褪去了硬壳。有意思的是,喝这苦汤的第二天下午,我还真的退了烧,使老太太的光荣医史又增添了成功的一页。如今想来,击退那热毒的,虽然主要是药物,但性凉去湿清火消毒的苦瓜,毕竟还是功不可没!

病愈后我专门查了《辞源》,见上面这样写道:

“一年生蔓茎植物,复秋季开黄花,单性,雌雄同株……实长四五寸……熟则色黄自裂……俗称‘锦荔枝’。”

嗬,“锦荔枝”,还有这么漂亮的名字!

另一本《药物词典》是这么介绍它的:

“味辛,性温寒,去湿,解毒,利尿……”

果真,这苦瓜原就是上了榜的药用植物!

我对苦瓜望而生畏的感觉,自此消退。从暑疫中解脱出来恢复了食欲之后,我跟当地老乡们一样,嗜上了苦瓜。

好便宜的苦瓜!长长的壮壮的三四根,从农民那儿只要化上一毛钱,就可以提回家来;而食堂里放上了几片儿肥肉的,竟只需八分钱!

真能下饭的苦瓜!一碟儿油少盐多的清炒苦瓜,因为那特殊的苦味的刺激,会让人满口生津,食欲大增,帮着那时候的清苦辛累的人有滋有味地咽下一顿又一顿,维系着生命,保持着健康,度过了那一段对几乎所有的平民百姓来说都是最为艰难的时光!

朴实的随和的可人心意的却又是永远也不会失了它的本性的苦瓜!在我的记忆中,那年月里的苦瓜似乎只有一种烹调方法:生炒。考究些配些鲜肉,家常做法是放些大椒——那种通红通红的朝天辣椒,红绿相映,煞是好看,极能勾起食欲的——我从没见过凉拌或焖煮之类的别样吃法。苦瓜是一种一点儿也不娇气的菜蔬,马马虎虎一炒就是一碟子好小菜了。可是苦瓜又是难去其苦难夺其志的一种“异味”,实在是极不合群的。我曾在一个原籍广东的同事家里,尝到过用苦瓜和虾米煮成的羹汤,那干虾的腥味喧宾夺主地盖过了苦瓜的清纯,实在令我不能恭维。一餐下来,那碗汤几乎就没人乐意去喝第二口。我还自己曾试着以酱油红焖,结果却焖出了一锅烂烂的红浆糊,食之如同难以下咽的中药补膏。苦瓜的个性实在也是够强烈的了!

苦瓜会让人吃上瘾!好似那四川人嗜辣子山西乡民喜酸醋宁波地方竟有爱食臭冬瓜臭菜梗之嗜臭癣一祥,但凡习惯了苦瓜的人,大都会有一种一日不见苦瓜便怅然若有所失的感觉,夏日酷暑唇干心焦口内无味时尤甚。我到现在也没弄明白这是怎么一回事,有时便免不了用一种文学的修辞手法来作比拟了:但凡个性强烈的,都是不平庸的,有魅力的,人是如此,苦瓜不也是如此的吗?

调回上海后,我也就很少吃到苦瓜了。“**”已经结束,日子变得愈来愈好过起来,讲究饮食烹调不再是可供声讨的丑行而是成了一种科学、文化、甚或是某种身份、地位和素养的标志。可吃的、随你挑来吃的、吃得起的、吃得不耐烦了的东西太多太多了,苦瓜很快就只成了记忆。偶有一次,我在熙熙攘攘的菜市一角,见到了它的,不,应该说是已经完全熟透了的、已经不再是苦瓜而已经变成了《辞源》里所说的“锦荔枝”的它。它失却了那种鲜艳欲滴的翠绿,黄巴巴地裂开着,露出了烂糟糟的内瓤,里面藏着几颗深红色的大籽儿。兜售它的人对出了神望着它的我说,好吃着呢,锦荔枝呀,你不信尝尝这籽儿,甜得很的呢!我慌不迭地逃开了。

哦,苦瓜苦瓜,我宁愿永远只记着你的苦味!

1994.7

同类推荐
热门推荐
  • 我的大学:纪念
  • 异星偷渡者

    异星偷渡者

    一个异星偷渡者悄悄来到中国边境上,并用神奇的“魔法”将阻拦的人全部赶走。为了应付异星偷渡者,全人类开始绞尽脑汁,但最后还是黔驴技穷。不过,一个人的突然发现,打破了这一局面……
  • 我转生成了系统

    我转生成了系统

    听说被卡车撞死后会转升到异世界,而“小二”在被跑车撞死后也转生了,可是转生成了系统......本小说为轻小说,看的时候请尽量放空大脑,后面会变成半单元剧类型,如果发现了这本小说的问题请尽量提。(封面来自作者没事胡乱画)
  • 我当观测者的日子

    我当观测者的日子

    浩瀚宇宙,万族林立,每时每刻都有新的文明诞生与毁灭,当一个文明即将毁灭时,他们是抗争,还是接受?
  • 绝代锋姿

    绝代锋姿

    他,是白锋,这一片世界的最后一位天命人,也是这一片世界最独特的天命人,重重厄难滚滚袭来,他能否活到最后?他能否打破这一片世界的浩劫?身负血海之仇,只能不断的战斗,数大古老的守护家族为其护道,以及那位神秘的少年,生死一瞬,爱恨一生,可是当一切落幕,结局又当如何?《绝代锋姿》粉丝群:216807845作者qq:1569912694
  • 武林帝国

    武林帝国

    本书简介:元末周初,西北边陲的偏远小镇上,黑瘦矮小的孤儿元封被马肉铺子老板收留,过着平淡孤寂备受欺凌的生活,一切从他以精湛的刀法杀死马贼头目的那一刻开始改变……古道边城、金戈铁马、碧血黄沙,古老银币上的浮雕人头,雪山之巅的蓝莲花,神秘的武帝遗书,那个推翻了蒙元,曾经辉煌一时却又顷刻间覆灭的神秘王朝究竟和元封有着什么样的关系?年轻的西凉王如何一步步揭开自己的身世之谜,继而揭开一个旷世大秘密……敬请欣赏《武林帝国》,穿越者后代的故事新书《匹夫的逆袭》5月11日开始更新,链接:http://520yd.com/book/520yd.com
  • overlord安兹成神之路

    overlord安兹成神之路

    安兹消灭斯连教国,这是正义还是邪恶?我们不能只从表面看,就如安兹对绝死绝命和白金龙王说的“你们只不过是以英雄之名行盗国之窃罢了。”最后,安兹统治斯连教国。正当安兹乌尔恭将要响彻整个世界时,却发现这和真实世界一样又背面,那里就叫做[混沌大陆]。安兹再遇强敌,他该如和统治世界呢?尽情期待。
  • 穿书后我给男主儿子当妈

    穿书后我给男主儿子当妈

    方柠姝穿书了,穿书就穿书吧,结果还莫名其妙多了个儿子?既来之则安之,本着只为自保的原则,方柠姝一路过关斩绿茶治白莲,眼看就要和儿子发家致富奔上小康生活,这自称儿子亲爹的男人突然冒出来了,有谁能告诉她怎么回事?…陆拾把她逼到墙角,一只手放在墙上,双眸变得深邃:“带着我的种跑了这几年,方柠姝谁给你的胆子?”方柠姝心一横:“谁说阿贝是你的种,他是…”她话还没说完,便被陆拾堵住了嘴…
  • 雪中行之天上虚无

    雪中行之天上虚无

    〔无敌 系统〕剑神李前辈的一句:“天不生我李淳罡,剑道万古如长夜!”让天下少年热血沸腾,人人妄想成为下一代“剑神”!从此!整个江湖卷进入了学剑的热潮。现代顾江城意外穿越到了小说《雪中悍刀行》,带着无敌系统一人一剑横扫江湖,天下第一王仙芝,武当掌门洪洗象,剑神李淳罡,桃花剑神邓太阿,北莽拓跋菩萨,都成了顾江城的手下败将,就连退隐江湖的徐凤年也成了顾江城的便宜岳父,从此!顾江城一路开挂,遁入天门,达到最高境界“天上虚无”!成为了江湖上新一代的风云人物。
  • 最后一个小道士

    最后一个小道士

    意外驱鬼获得一个女鬼老婆,本作品讲述了男主下山历练,经历各种诡异,惊悚,恐怖故事。其中夹杂着爱情,人心。丰富多彩的一部小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