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章 袁氏家训节选
●凡人之家,有子弟及妇女,好传递言语。则虽圣贤同居,亦不能不争。且人之作事,不能皆是,不能皆合他人之意,宁免其背后议论?背后之言,人不传递,则彼不闻知,宁有忿争?惟此言彼闻,则积成怨恨。况两递其言,又从而增易之,两家之怨,至于牢不可解。惟高明之人,有言不听,则此辈自不能离间其所亲。
[译文] 在一般家庭中,有些子弟和妇女,往往喜欢传递言语,由于这些言语的挑动,虽是圣贤同居,亦不能不发生争执。况且每个人做事,不能做得都对,也不能都符合他人的意思,怎能避免他人背后议论呢,背后的话,如果无人传递,则被议论的人听不到,怎能引起争论?只有这个人的议论被那个人知道了,才会积成怨恨。况且两边传话的人,又加上一些无中生有的话语,于是两家的怨恨,就到了难以和解的程度。
●只有高明的人,不听信背后之言,那么,这些喜欢背后传活的人自然就不能挑拨离间、破坏团结了。
处已接物,而常怀慢心、伪心、妒心、疑心者,皆自取轻辱于人,盛德君子所不为也。慢心之人,自不如人,而好轻薄人,见敌己以下之人及有求于我者,面前既不加礼,背后又窃讥笑,若能回省自身,则愧汗浃背矣。伪心之人,言语委曲,若甚相厚,而中心乃大不然,一时之间,人所信慕,用之再三,则踪迹露见,为人所唾去矣。妒心之人,常欲我之高出于人,故闻有称道人之美者,则忿然不平,以为不然;闻人有不如己者,则欣然笑快,此何加损于人,只厚怨耳。疑心之人,人之出言,未尝有心,而反复思绎曰:此议我何事,则与人缔怨,常萌于此。贤者闻人讥笑,若不闻焉,此岂不省事?"
[译文] 处己对人,而常常怀有慢心、伪心、妒心、疑心的人,都是自取轻贱,自取羞辱,有高尚品德的人是不做这些事的。怀有慢心的人,本来不如人家,却好轻视鄙薄他人,见有和自己相等或比自己稍差的人,以及向我求助的人,当面即不能以礼相待,背后又偷偷地讥笑人家,如果他能够反省一下自己的情况,一定要惭愧得汗流浃背了。伪心的人,说话委曲求全,讨人欢心,好镶对人有着深情厚意。但他心中却全不是这样,一时之间,人们受他迷惑,还相信他,仰慕他,他再三使用这种虚伪的办法,就露出马脚,而被人所唾弃了。妒心之人,常常想自己高出人家,所以听到有称颂他人忧点的,就愤愤不平,认为情况并不如所说那样;听到有人不如自己,就高兴得不得了,欢笑开怀,这样对别人有什么损害呢,只能增加别人的怨恨罢了。疑心的人,听到人家的无心之言,却反复猜想:这是不是在议论我什么?往往与人结下怨仇,就是从多疑开始的。有贤德的人听到别人讥笑,就好像听不见一样,这样岂不是省去许多麻烦?
●居宅不可无邻家,虑有火烛,无人救应。宅之四周,如无溪流,当为池井,虑有火烛,无水救应。又须平时抚恤邻里,有恩义。有士大夫平时以官势残虐邻里,一日为仇人刃其家,火其屋宅。邻居更相戒曰:若救火,火熄之后,非惟无功,彼更讼我,以为盗取他家财物,则狱讼未知了期。若不救火,不过杖一百而已。邻居甘受杖而坐视大厦煨烬,生生之具无遗。此其平时暴虐之效也。
[译文] 住宅四周不能没有邻居,怕的是失了火,无人相救。住宅的四周,如果没有小河,应当凿井,考虑到失火时,没有水救应。平时要照顾邻居,对邻居要有思义。有士大夫平时以做官的威势虐待邻里,有一天仇家杀了他家的人,放火烧了他家的房。邻居们相互告戒道:假若我们去救火,火熄灭后,不但我们没有功劳,他家还会控告我们,说我们盗取他的财物,这样一来,官司不知要打到什么时候。假若不去救火,也不过责打一百棍罢了。邻居们情愿挨打而看着大厦被烧成灰烬,生活用具烧得干干净净。这都是平时虐待邻居的报应啊!
●为家长者,当以至诚待下,一言不可妄发,一行不可妄为,庶合古人以身教之意。临事之际,毋察察而明,毋昧昧而昏,更须以量客人,常视一家如一身可也。
子孙倘有出仕者,当蚤夜切切,以报国为务,抚恤下民,实如慈母之保赤子,有申理者,哀矜恳恻,务得其情,毋行苟虚。又不可一毫妄取于民,若在任衣食不能给者,公堂资而勉之,其或廪禄有馀,亦当纳之公堂,不可私于妻孥,竞为华丽之饰,以起不平之心,违者天实临之。
子孙出仕,有以赃墨闻者,生则于谱图上削去其名,死则不许入祠堂。
子孙年未三十者,酒不许入辱,壮者虽许少饮,亦不宜沈酗杯酌,喧哗鼓舞,不顾尊长,违者掌之。若奉延尊客,惟务诚悫,不必强人以酒。
子孙当以和待乡曲,宁我客人,毋使人容我。
子孙不得惑于邪说,溺于淫祀,以邀福于鬼神。
子刊、处事接物,当务诚朴,不可置纤巧之物,务以悦人,以长华丽之习。
子孙不得畜养飞鹰猎犬,专事佚游,亦少得恣情取餍以败家,违者以不孝论。
[译文] 作为一家之长,应当以最真诚的态度来对待下人,不能胡乱地说一句荒诞的话,也不能随意地做一件荒谬的事,这样也许能符合古人言传身教的意思。遇到问题的时候,既不要在细小的事情上过分要求,以显示精明,也不要在较大的事情上装作糊涂,而显得昏庸。更加需要的是以宽厚的态度和宏大的气量来待人,时常把一家当作自己一身来看待就行了。
子孙中如果有做官的,应当从早到晚辛勤而不怠惰地工作,以报效国家,抚恤下层贫民,要确实像慈母保护初生的婴儿一样,有申冤的。要以怜悯诚恳的态度对等,一定要了解掌握真实情况,不能随便地敷衍了事。不得从老百姓手中搜刮一丝一毫的钱财,如果在任期间穿衣吃饭有困难,公堂就会资助而勉励他,或者他的俸禄有余,也应当交给公堂,不能私自给予妻子和儿女,让他们竞相追求华丽的衣着服饰,从而引起贪婪的心理。违背了这条清廉节俭规定的人,老天爷也不会赞同他的行为,而会对他的过错感到惋惜。
子孙当官,如果有因贪污受贿而招致坏名声的,他在世的时候,要从家谱图册上削去他的名字;他死了之后也不准放入祠堂。
子孙后代没有满三十岁的,不许喝酒,满了三十岁之后虽然允许饮一点酒,但也不应该沉溺其中,喧哗欢跃,以致不顾全尊长。不依从这个规定的就要受到鞭打。如果奉陪客人,只须做到真诚,不必强行劝酒。
子孙应该以和气的态度对待那些离城市远而偏僻的农民,宁愿自己宽容别人,而不要让别人宽容自己。
子孙不要被邪说所迷惑,不要沉溺于祭礼,企图以此向鬼神求福。
子孙待人接物,务必诚恳朴实,不能购置细巧的东西,想以此取悦别人,助长奢侈浮华的不良习气。
子孙不能畜养飞鹰猎犬,一心只求安闲游玩;也不能恣肆纵情以满足个人的私欲,因此败坏家庭。违背这条规定的按不孝之罪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