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钱上大学,也没有这个愿望。他父亲工作很辛苦,对他们母子也很好。但是在活塞厂的工资余不下什么干别的,包括养一条狗。他十八岁时父亲去世了,当时大萧条正无情袭来。他报名参军以糊口和养活母亲。他在军队里呆了四年,而这四年改变了他的一生。
军队里的想法常令人摸不透。他被分配去当摄影师助手,尽管他那时连往照像机里上胶卷都毫无概念。但是就在这项工作中他发现了自己的业务专长。技术细节对他说来十分容易不出一个月,他不但为两个摄影师做暗房洗印工作,而且也被允许自己拍摄一些简单的照片。
其中一位摄影师吉姆彼得森很喜欢他,额外花时间教给他一些深奥的摄影艺术。同时,罗伯特·金凯从蒙默斯堡的图书馆借出照相和美术书籍来学习钻研。很早,他就特别喜欢法国印象派的伦伯朗对光的处理法。
后来,他开始发现他摄影是拍摄光,而不是物件。物件只是反映光的媒介。如果光线好,你总可以找到可拍摄的物件的。当时三十五毫米的照相机刚刚出现,他在当地一家相机店买了一架旧莱卡。带着这架相机到新泽西州的五月角,把假期中的一个星期花在沿海岸线写生摄影上。
另一次他乘公共汽车到缅因州,然后一路截车到海边,赶上清晨从斯通宁顿的高岛开出的邮船,野营露宿,又乘摆渡穿过芬迪湾到新斯科舍。他二十二岁离开军队时已是一名相当不错的摄影师,在纽约找到一份工作,做一位著名摄影师的助手。
女模特儿都很漂亮,他同几个有过几次约会,影影绰绰爱上了其中一个,后来她到巴黎去了,他们就此分道扬镳。她对他说,“罗伯特,我不知道你是谁,是什么人,不过请你到巴黎来看我。”他说他会去的,说的时候也真是这么想的,但终于没有去。多年之后,他到诺曼底作专题拍摄,在巴黎电话簿上找到了她的名字,打了个电话,两人在一家露天咖啡馆喝了杯咖啡。她当时已同一位电影导演结了婚,有三个孩子。
他无法对时装这种观念产生好感。好好的新衣服给扔了,或者急急忙忙按照欧洲时装独裁者们的指令重新改过,这在他看来太傻了,他觉得拍摄了这些贬低了自己。“作品如其人”这是他离开这一工作时说的话。
他到纽约的第二年母亲去世。他回俄亥俄安葬了母亲,然后坐在一名律师面前听读遗嘱没有多少东西,他也没指望有什么。但是他意外得知,他的父母婚后住了一辈子的那所小屋居然是付清了抵金的一小笔财产。他把那小房子买了,用那笔钱买了一套上好的照相器材。他付款给售货员时心里想着他父亲为积攒这笔钱多少年的辛勤劳动,还有他父母一生过的节衣缩食的生活。
他有些作品开始在几家小杂志上发表了。然后,打来电话,他们看到他拍摄的一幅取景于五月角的日历图片。他同他们谈了话,接受了个不太重要的职务,完成得很出色,他从此上了路。
军队在一九四三年又召他入伍。他肩上晃荡着照相机,随海军陆战队艰苦跋涉直到南太平洋海滩,仰卧在地上拍摄正从两栖登陆艇出来的士兵。他在他们脸上看到了恐怖,感同身受他看到他们被机枪射成两半,看到他们祈求上帝和母亲救救他们。他把这些都拍了下来,自己得以幸存,但是从来没有为战地摄影的所谓荣耀和浪漫吸引住。
他于一九四五年退伍。同朋友通了电话,他们随时都欢迎他。他在旧金山买了一辆摩托车,向南骑到大苏尔,在海滩上同一个从卡梅尔来的低音提琴手**。然后向北转去探察华盛顿州。他喜欢那个地方。就把它作为基地。
现在,到了五十二岁,他还在观察光线。童年时代贴在墙上的地方大部分都已去过了。当他访问这些地方的时候,或是坐在拉弗斯酒吧里,或是在一条嘎嘎响的船里溯亚马逊河而上,或是骑在骆驼背上摇摇晃晃走过拉贾斯坦的沙漠区,他常常感到不可思议,怀疑自己是否真的到了那里。
他觉得苏必利尔湖真是名不虚传。他记下几处地点以为将来参考,拍了一些照片以便随后追记当时的印象,然后沿密西西比河南下向依阿华驶去。他从未到过依阿华,被它东北部沿这条大河的丘陵地带迷住了。他在克雷顿的小镇住下,在一家渔夫开的汽车旅馆下榻,用两个早晨拍摄那些拖轮,应一个他在当地酒吧结识的驾驶员之请在一艘拖船上度过了一个下午。
他插入第六十五号美国公路,于一九六五年八月十六日一个星期一的清晨穿过得梅音。向西转到依阿华第九十二号公路,直奔麦迪逊县和那几座廊桥,据称,那些桥就在麦县。的确是在那里,理士古加油站的人如是说,并且指给他所有七座桥的方向,不过只是大致的方向。
他画出了拍摄路线,前几桥比较好找,而第七座叫做罗斯曼桥的一时找不到。天气很热,他很热,哈里——他的卡车也很热,他在砂砾路上转悠,这些路好像除了通向下一条砂砾路之外没有尽头。
他在国外旅行的座右铭是“问三次路”,因为他发现三次回答即便都是错的也能逐步把你引上你要去的地方。在这里也许两次就够了。
一个信箱渐渐映入眼帘,是在一条约一百码长的小巷口,邮箱上的名字是“理查德·约翰逊”。他把车放慢,转向小巷,想问问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