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注:闻袁判官自来,欲有按问。
【鹤注】此广德元年公至阆时所赠。《唐书》:南部县属阆州。
尘满莱芜甑①。堂横单父琴②。人皆知饮水③,公辈不偷金④。(此言裴君以清节受诬。《杜臆》:人皆知管下句,此十字洛也。)
①《后汉书》:范丹,字史云,为莱芜长,清贫。人歌曰:“甑中生尘范史云,釜中生鱼范莱芜。”
②《吕氏春秋》:子贱为单父宰,弹琴不下堂而治。
③《晋书》:邓攸为吴郡守,载米之官,俸禄无所受,饮吴水而已。④《汉书》:直不疑为郎,其同舍有告归者,持同舍郎金去。金主意不疑,不疑买金偿之。后告归者来而归金,金主大惭。
梁狱书应上①,秦台镜欲临②。独醒时所嫉③,群小谤能深④。即出黄沙在⑤,何须白发侵⑥。使君传旧德⑦,已见直绳心⑧。(此望袁君以直道伸枉也。秦镜独明,故嫉谤得剖,而冤狱可出。使君,指袁判官。此章,上四句,下八句。)
①《汉书》:邹阳从梁孝王游,羊胜者谗毁之,下吏,阳从狱中上书,王出之。时裴必有诉理之词也。《西京杂记》:高祖入咸阳宫,周行府库,有方镜,广四尺,高五尺九寸,表里洞明,入直来照之,影则倒见,以手掩心而来,即见肠胃五脏。又女子有邪心,则胆张心动。
③《楚辞》:“众人皆醉我独醒。”
④《诗》:“愠于群小。”
⑤黄沙,狱名。《魏志·高柔传》注:《晋诸公赞》曰:柔次子光,少习家业,明练法理,晋武帝世为黄沙御史,与中丞同。骆宾王《在狱书怀》诗:“青陆芳春动,黄沙旅思催。”
⑥张载诗:“忧来令发白。”
⑦陈琳檄:“旧德名臣,多在载籍。”
⑧晋书:李胤迁御史中丞,恭恪直绳,百官惮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