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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一十章 末法帝国后人

千年前,魔族入侵之后,第一波做出有效反抗的正是神州大地的主宰天朝帝国的北方军团,又称燕云军团。

燕云军团掌握帝国最核心的科技力量(科技又称为偃术或机关术),亦是天朝帝国北抗妖兽熊人一族的中坚力量,可惜科技的力量于掌握天地力量的魔族面前,根本就是螳臂当车,仅仅不到一个时辰,便以百万军团全军覆没的代价告终,而魔族仅仅损失有效力量不足五千。

随后腾龙军团、沧海军团欲血奋战,依然于魔族毁天灭地的力量前崩溃,而此时距离魔族入侵不过短短三个时辰而已。

八荒蛮夷不明所以,以为天朝帝国发生暴乱,短时间内结成同盟共同入侵神州,却不想迎接他们的是一场残不忍睹的噩梦,仅仅不到半天的时间,八荒蛮夷同盟大军全数被歼,至此半妖族于洪荒大陆彻底消失。

天朝帝王圣王知天命难违,率一众朝臣在仅余三百名腾龙军团战士的保护下南下,躲入三大禁地之一的神农架中苟延残喘。

夫易他们眼前的这些人,正是这伙人的后代,只可惜千年之后,这伙人非但没有壮大起来,反而在这片恶劣的环境中,只剩下这区区百余名老弱病残。

“哎……人生一世,草木一秋,五千年的时光不但磨灭凡人的记忆,就算是那些修仙者,又何尝不是将神魔当成神话传说……”

与众人说话的,是这帮人的首领,正是当年圣王第三十七代后人姬昊云,今年虽然只有四十五岁,却已是双鬓斑白,腰似弯弓,一副老态龙钟的模样。

“如果你们的祖上当年不被那西方邪教蛊惑打压玄门,也不至于落得如此下场……”诗云叹了口气道。

说到这里,姬昊云苦笑一声道:“是啊,这也是老祖宗死不瞑目的原因,若非当年那帮无耻之徒不顾人族大义,在最关键的时刻攻击玄门与妖族的门户,如今天下依然是我人族的天下。”

这些陈年旧事说来虽然痛心,不过已经是过去式了,世间并无后悔药,而且夫易对于这种事本来也没有什么兴趣,他更关心将来如何将这势力滔天的魔族铲除,还神州大地一片朗朗乾坤。

于是,夫易问道:“不知前辈有没有先辈们说过,末法时代所谓的科技,对魔族究竟有没有杀伤力?”

姬昊云笑了笑,冲后面一个壮汉道:“元忠,取噬魔枪来!”

壮汉连忙奔入茅草屋,很快便回转过来,此时手中多出了一杆黑黝黝,如烧火棍一般的黑棒。

“此物名为噬魔枪,能在这野人盘踞之地占得这一片偏安之所,靠的就是这东西,经过这一千年的不断改良,我认为,现在它虽然未必能将那恐怖至极的魔尊和魔帅一枪击毙,但是对付普通的魔族,应该够用了。”姬昊云将噬魔枪接在手中,就如抱着自己的孩子一般,爱惜之意尽显双眸之中。

“哦?当真如此厉害?”李凌峰对于姬昊云所言半信半疑,随即将东皇钟祭起落于三丈之外,化成一丈左右的金光大钟之后。

“你用这噬魔枪攻击我这法宝试试。”

姬昊云笑了笑,将噬魔枪递予那名叫元忠的壮汉,元忠显然对于噬魔枪的威力很有自信,生怕弄坏了上仙的法宝,不由现出迟疑之色。

“无碍,你尽管试便是!”夫易见元忠左右不定,随即道。

姬昊云同样笑着点点头,元忠这才下定决心,将那叫噬魂枪的黑棍双手平棍端顶于右肩,头往右边一偏,左眼紧闭只用右眼目视。

“嘭!”

随着一声惊雷一般的巨响,金光大钟瞬间崩碎,夫易等人顿时看得目瞪口呆,他们万万没想到,这个浑身上下没有一丝灵气流动的凡人,拿着一根同样没有一丝灵气外溢的黑棍,仅此一击,便能将地仙境下无敌的东皇钟一击打成粉碎。

“好厉害啊……”朱雀惊喜万分,随即赞叹道。

夫易随即将封天镜祭起,全力催动地之本源,从镜面凭空飞出一座方圆十余丈的石峰落于东皇钟后面,对元忠道:“再试试这个。”

元忠看到金黄大钟打碎之后,那尊锈迹斑斑的东皇钟真的没有一丝影响之外,终于彻底放心下来,随即再次端起噬魂枪,瞄准石峰正中心。

只听“嘭”地一声,石峰居然被轰出一个水桶粗细,深约一丈左右的大洞。

没有人比夫易更了解这座石峰的坚硬程度,当时地仙境的铁血战骑全力一击,也不过是凿出一个核桃大小的小坑,所以他马上就推断出,这噬魂枪的攻击力至少也有天仙境前期全力一击的程度。

而使用之人,居然只是一个普通的凡人而已!

如果能将这东西大批量佩发予那些低阶小妖的话,那么青丘山的战士便不再是四万,而是将近十万,而且这将近十万大军,还是全部都有着天仙境的攻击力!

这!绝对是一股令天地颤抖的力量,别说是魔族五十万大军,就算是五百万又如何?

想到此处,夫易欣喜若狂,连忙问道:“这个噬魂枪,你们有多少?”

姬昊云自然知道夫易在想什么,随即苦笑一声道:“居于这深山野林之中根本没有原材料可取,原本三百多支噬魔枪经过这一千年的损耗和不断改良中报废的,现在只剩这一支了。”

众人听到之后不由有些失望,但是晨露却从姬昊云的话中听出了端倪,随即问道:“前辈的意思是说,如果到了外面,有了资源之后,便可以大批量炼制这种噬魂枪?”

姬昊云点点头道:“不错,不过我们称其为生产,不叫炼制,而且生产的速度也有限,如果材料充足的话,一年应该可以生产大概十支左右。”

“一年十支,十年百支,百年千支,按这么说的话,如果我们有千年的时间,便可以有一万支这样的神器?”李靖听到姬昊云这么说,双眸精光闪烁,心中满怀激荡。

姬昊云点点头道:“理论上是这样,但是实际中可能会有些困难,而且……我们都是凡人,活不了这么久,一代一代传下去的话,中间总会有些时间差的。”

李靖笑道:“前辈的话让我想起了愚公移山的故事。”

“哦?什么是愚公移山?”夫易不觉有些好奇道。

姬昊云笑了笑,随即讲起了愚公移山的故事……

听完之后,夫易点点头道:“我似乎有些明白了,这似乎就是卫前辈先前提起的永生之道……漫漫岁月长河中,无论是惊才绝绝的先前先人皆数陨落,唯有天道衡在,往复循环,周而复始,指引着人族不断进步。”

“而这所谓的进步,正是先人们的肩膀!”姬昊云点点头道。

夫易笑道:“不错,所以这永生之道,便是传承之道,只要传承不灭,终有一天,我们可以将魔族彻底消灭,重掌神州圣土。”

这一番聊天,对于每个人的心境都有所提升,尤其是夫易这些修道之人,更是明心见性,虽比不得东天门的“忘我”境界,却也是别有一番领悟。

只可惜现在他们当务之急是寻找神农鼎救治张天宇,夫易随即问之,可惜姬昊云这群人并不知道此处有没有神农鼎,因为他们进入这中宫之地后,纵然千年已过,也依然只是在这外围的一小片地区活动。

这又是为何?

经过姬昊云一番解答,众人这才明白,这所谓的中宫之地才是真正的神农架,就如那青丘之穴一般巨大无比,更有无数太古异兽横行,凶险异常,最重要的是,真正的野人部落便在此处。

他们虽然有噬魔枪,但是这枪不同于修士那种只需要灵气便能无限使用的法宝,它不但需要补充能量,还需要一种奇特的金属做为“子弹”,否则仅靠噬魔枪,是没有任何杀伤力的,所以能靠着这东西和别的一些小玩意在这神农架中获得这一片安身之所寄养千年已是不易,自然也就不要想什么探索未知之地了。

这能量的补充他们可以利用太阳光通过一种叫发电机的东西补充,但是这种金属,这一千年来却只能靠回收再重制维持,所以以他们的库存,根本不足以让他们铺张浪费。

本来还打算向他们讨要一支噬魔枪,但是听到这东西使用的条件却是如此苛刻,夫易等人不由一阵惋惜,看来这噬魔枪想要大规模使用的话,还真的需要很长时间的积累了。

既然他们不知道,夫易等人只能自行探索,不过姬昊云这批人对于日后的抗魔大业有着非比寻常的作用,为了保险起见,临走之时,晨露将通神铃铛留下。

一来,若是他们一旦有危险,他们也有好个照应。

二来,只要让他们每隔两个时辰摇动一次的话,他们也方便再次找到他们,将他们带出神农架,毕竟此处绝不比青丘之穴小,若非巧合之下众人相遇,当真让他们找,恐怕也不是件容易的事。

安排好一切之后,夫易等人再次踏上征途,接下来的路,绝对比奇门遁甲更加凶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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