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留一吃得很快,完全没有一副大家闺秀该有的矜持。
李木子反而吃得慢条斯理,规矩得很。
古留一吃完了,他还没有吃完。古留一看着他,心里捣鼓着待会儿该怎么溜走。
这时,一个人跑过来,在李木子身边停了下来,道:“楼主,天字号烟送来了这个。”
那人将一副卷轴和一封信递给了李木子。
李木子打开卷轴一看,卷轴里是一幅画,画中人一个穿着绿罗裙的姑娘,看着很眼熟啊。
李木子将画收好,递给下属,又打开信来看,上面只有潦草的几句话:“楼主,帮忙找一个叫古留一的人,模样长相见画,若是找到了,好生照顾。烟不甚感激,来日报答楼主。”
“真巧。”李木子看了一眼古留一,一笑。
“嗯?”古留一不知卷轴和信的内容是什么,这李木子看着她的眼神怪怪的。
“姑娘,有没有兴趣做保镖啊?”李木子笑着问道。
“什么?”古留一一愣,保镖?
南城百里外的一个小镇上,一家小医馆迎来了两位客人。
一位年轻高大的男子背着一人,他背上那人带着黑色的斗篷,遮住全身,看不清男女。
“两位,可是要看病?”医馆的小童迎上来,问两人。
“正是。”男人应道,面色有些严肃,“快些叫大夫来。”
“两位,请跟我来。”小童连忙带着两人往里间走去,同时大声叫道,“先生,有病人。”
小童将两人带到里间的诊室,道:“你将人放下来。”
说完便转身出去叫大夫了。
男子将背上的人小心翼翼的放了下来,斗篷下是一张清瘦美丽的脸,正是季花楹,她脸色很白,看起来很虚弱。
“季小姐,坚持一下,大夫马上就来了。”夜歌尽一手抱着季花楹,让她的头靠在自己胸膛上,另一只手给她输送内力,想缓解她的痛苦。
“嗯。”季花楹听见夜歌尽的声音,迷迷糊糊地应了一声。
夜歌尽听见她的回应,悬着的一颗心安定了一分。
大夫很快就进来了,立马给季花楹诊断起来。
“大夫,她的情况如何?”夜歌尽急忙问道。
前两日,季花楹突然晕倒,身体时而发热,时而发冷,吃了东西也吐了出来,整个人虚弱无比。
“疟疾,寒疟。”大夫收回了手,脸色不太好。
“疟疾?”夜歌尽一听,脸色白了几分,怎么会?
“秋季岭南、川贵一带多瘴气,亦多发疟疾。成年男子难以抵抗,何况一位姑娘。”大夫耐心解释。
怪他,这些天带着季花楹穿山越岭,他平日里都是这么过来的。可是季花楹不一样,她哪里受过这些苦?
看了一眼担心的夜歌尽,大夫说道:“不用担心,此病并不是不可治好的绝症。”
夜歌尽听到大夫最后一句话,松了一口气。
大夫用银针先给季花扎了几针,缓解了她的痛苦,而后又给她开了张方子。
“按照此方子,每次早中晚服用三次。注意,不得受寒,饮食特别注意,不得在吃生食。另外,这位姑娘体质虚弱,切莫再想先前奔波劳累。”大夫一一交代。
他一看这两人就是长途跋涉,定是途径某处瘴林,这位姑娘体质较弱,才不幸得了疟疾。问道,“
“多谢大夫。”季花楹此时也醒了过来,向大夫道谢。
“醒了?”夜歌尽抱着她,见季花楹醒过来了,柔声问道,“饿不饿?渴不渴?”
季花楹摇头。
“对了,饮食要清淡,切记辛辣之物。”大夫出去时又补充了句。
夜歌尽连忙点头。
“等一会儿拿完药方和药,就去吃东西,你且忍忍。”相处这么多日子,夜歌尽多少也摸明白了季花楹的一些性子,她总是不愿意麻烦别人就会委屈自己。
“多谢葛井。”季花楹靠着夜歌尽,其实她很饿很渴,这人竟看透了她的真心想法。
“跟我说什么谢。”夜歌尽有些不悦。
童子很快拿来了药方和三道包好的药材,递给夜歌尽,夜歌尽付过钱,便匆匆抱着季花楹离开医馆。
他找了家看起来不错的客栈,要了间上房,将季花楹安顿好,便连忙下楼去找客栈掌柜的借厨房熬药。
熬好药,又买了些清淡的吃食,便立马回到房间。
“季小姐,季小姐。”季花楹闭着眼睛,夜歌尽有些慌,连忙叫她。
“嗯,葛井,你回来了。”季花楹微微一笑。
见季花楹只是睡着了,夜歌尽的心微微一松。
“吃药了。”夜歌尽将季花楹扶起来靠在床边,而后拿起药碗喂她喝药。
“小心烫。”季花楹本准备接过来,夜歌尽却先将药吹了吹凉,怕烫着她,然后再递给她。
季花楹看了他期许的眼神,一咬牙,将一整药黑糊糊的药给喝了下去,苦味充斥了她的口中及喉咙,呕吐感袭来,她强行克制住自己,才没有吐出来。
“来,喝点水,去去味。”下一刻,夜歌尽递过来一杯温水。
季花楹接过来水,喝完水,苦味减少了许多。
“大夫说你不能吃辛辣之物,所以我准备了粥,你先将就着吃,待病好了,带你去吃好吃的。”其实季花楹素来爱吃些辛辣之物,他在季府时就发现了。
“葛井。”季花楹看着此刻的夜歌尽,心里有些难过,她知道,他不是该做这些的人。
“嗯,在。”夜歌尽将粥吹凉了些,才喂给季花楹。
“我就是个包袱,没用,只能拖累你。”如果没有她,他还是自由逍遥的,哪里会窝在这个地方做这些。
“季小姐,你是不是忘了我是个江湖大盗,把你抢出来的?”夜歌尽听她的话,挑眉。
“嗯?”季花楹不太懂他的意思。
“我们江湖大盗向来只抢绝世珍宝,一般寻常之物我们还看不上呢,而我眼光更是格外的高。”夜歌尽边说边将一勺粥喂到季花楹嘴边,季花楹轻启红唇,吃下那勺粥。
“所以季小姐是世间绝世珍宝类的的人,不是包袱。”夜歌尽腾出一只手擦去季花楹嘴角的粥渍,动作很是温柔。
“葛井。”季花楹一愣,“我何德何能能得你如此青睐?”
“季小姐哪里都得我青睐,心之悦你,控制不住。”夜歌尽浅笑。
“又来了?”季花楹脸上浮现两分异常的红霞。
“不信?”夜歌尽喂粥的手一顿,细细看着季花楹的眼睛。
“不信,你这江湖大盗,不知对多少姑娘说过这些话,不信。”季花楹偏过头看向一边。
“哦?”夜歌尽一只手扶住季花楹的头,让她正对着自己。
下一刻,夜歌尽稍许俯身向前,低头就吻住了季花楹的唇,季花楹惊呼瞬间,双唇露出缝隙,让夜歌尽寻找到了入口,灵舌滑入,季花楹被抵在床架上,无路可退。
好一会儿,夜歌尽才放开季花楹。
季花楹无力地喘气,刚才她都要呼吸不过来了。
“季小姐,我只对你一人说过这些话语,也只会对你一个人说,现在你可否信了?”夜歌尽抚摸着季花楹的脸,眼神炽热摄人,动作却温柔缱卷。
“我…我…好饿。”季花楹差点被夜歌尽的眼神吃掉,话都说不清,结巴一会儿,说出了句好饿。
“我也饿,不过季小姐为大。”夜歌尽坏坏一笑,季花楹注意力转到别处去了,没注意到他的话。
夜歌尽继续喂季花楹喝粥,喝完后,困意袭来,季花楹很快又睡了过去。
夜歌尽在床边看着他的姑娘,手紧紧抓着季花楹的手,眼神也没离开她半分。
他想,他有些明白程青的心情了,陪伴在心爱的姑娘的身边,即使是不说话,仅仅看着她的睡颜,心里觉得也是甜的。
去年季花楹拒绝了他,他也曾想过从此离开她,他与季花楹本就是两个世界的人,因一个意外相识,本不该有过多的交集。
起初他只是随便找个姑娘破了自己的童子身,可没想到遇见了季花楹,便非她不可了。
季花楹是大家闺秀,温婉有礼,与他是两个世界的人。
荷塘游玩那回,他本想强迫了她,因为她竟然趁他不在,与别人订了亲,他想,那一刻,他心里是嫉妒的。
他心中早已把她当做自己的私有物,他想,既然都要嫁给别人了,他也就顾不得什么等她自愿了。
可是在客栈,她竟以死相逼,她眼中的坚决,让他不得不从新认识这个姑娘,她与那些大家闺秀不同,她身体柔弱,性子却不是柔弱的。
她骨子里隐藏的血性不容许别人轻薄于她、不尊重她,她值得被尊重。
后来他有事离开,再回到南城已是几个月后,他曾偷偷溜去季家看她。
她倒好,没了他,日子过得与从前无半分区别,惬意得很。
也是,他本来于她只是一个过客,不甚在意。
可是在得知她成亲的那天,他还是控制不住自己,去抢亲带走了她。
夜歌尽前半生二十余年,他不懂爱,也从没爱过那个姑娘,可是他想,他从今之后,至此一生,都会爱手中握着的这个姑娘,只爱她一人,至死不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