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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那是爱情的萌芽

彼年。大一。

“安歌你看,篮球场上刚投进球这个,对,蓝队九号,他可是咱学校头号风云人物,帅死了!听说家世更是让学校领导都敬他几分呢!”

简霄霄边陪着林安歌罚跑步,边在一边花痴的叽叽喳喳。

林安歌向来对这些事不感兴趣,只管埋着脑袋向前跑。

“安歌你看一眼嘛,你看观众席上坐满了女生,肯定都是来看陆其琛的,喏,江初晨那个小白花也在那。”

江初晨?刚才不是跟自己说要回家照顾奶奶不能陪她跑步么?

林安歌放慢了脚步,望了过去。

她扫了一眼,却被场上的发光体一下子抓住了眼球!那不是他么!原来他的名字叫陆其琛啊……

“霄霄,我好像,恋爱了。”

“哈哈哈哈……笑死我了,你看了一眼就叫恋爱,那坐在那疯狂喊加油的花痴们都入了洞房了……”

简霄霄大肆笑话着挪不开眼睛的林安歌。

篮球场上。

陆其琛向前顿了一步,就在这短暂的时间里,调整好了双脚,一蹦而起,看着翻滚的篮球慢慢的在眼里变大,陆其琛喝出一声,竟然转体翻身,掠过篮球先到篮筐前方。

半旋身后,陆其琛如魔术般抓住了已经飞到头前的篮球,然后双手一沉,握着球放在腰间,接着右手单独轮起了篮球,划出一个美丽的半圈,侧着身将篮球砸进了篮筐!

“砰!”篮筐发出一声痛苦的**,在**和荡漾的篮网下,陆其琛欣慰的勾了勾嘴角的笑意,露出雪白的两行牙。

“嘟……”一声长哨后,送围巾的送水的女生蜂拥而上,而陆其琛疲惫的坐在位子上,丝毫没有伸手去接的意思,随即和球友离开在操场上。

“好像流川枫啊有没有!”简霄霄欢呼道。

林安歌总觉得,这个男人有种莫名的魔力。可她万万没想到,这会改变她的人生。

“我去洗手间,你在这儿等我。”说罢,扔下简霄霄跑向洗手间的方向。

方便后出来洗手,大眼扫过去,又退了回来。

洗手台的水池边,放着一串海豚挂坠的项链,虽不知道名贵不名贵,却设计却很很别致。

林安歌四周望了望,咬了咬嘴唇,犹豫的性子让她不敢拿起,只是低着头欣赏。

一个小时过去了,天色已经昏沉,可项链的主人却一直没有回来。连洗脸都怕弄湿了项链的主人,一定很爱惜它吧,丢了得多着急啊。就这样走的话,很有可能被保洁阿姨扔掉的。

想到简霄霄也许还在操场上等着她,轻轻拿起项链,小心翼翼的放在口袋里,走了出去。

夜幕渐渐降临,她心里仍旧不安,却也不知道有什么办法找失主。无奈下,在学校广播室每天喊三遍失物招领。

“你们收到导员的短信了么,陆其琛要转来中文系了!晚上就要开欢迎派对呢!”江初晨一边认真刷着睫毛膏,一边传播信息。

“真的?也不知道哪个班会这么有福气!”

“我发誓,如果是咱们班的,我一定一节课都不再逃!”

林安歌没想到,陆其琛的魅力不只针对她,而是整个女生宿舍都爱这款……

利落的将长发高高绑起,简单的浅蓝色衬衣搭配深蓝色牛仔裤,脚踩百搭永不出错的小白鞋。

“安歌你真是随意打扮一下就很美!走吧!”简霄霄夸张的抱着她,故意看了眼浓妆艳抹的江初晨。

“安歌确实很美,家里条件也好……”江初晨停顿了一下,“而且人缘也很好,不像我。”随即眨巴着大眼睛,可怜兮兮的望着自己。

林安歌知道,自己就是吃这一套,见不得太可怜的人,尤其还是一个宿舍的。

“干嘛这么妄自菲薄啊,初晨,你有你的好呀!咱们都是一样的人!”

简霄霄听不下去了,拉扯着林安歌的胳膊往外走。

“安歌你就是太善良了,她可怜归可怜,可咱们又不欠她的……”

简霄霄将声音压得很低,可还是没有躲过江初晨的耳朵。她从见到林安歌就发自内心的讨厌她,至少简霄霄会表里如一的讨厌她。而她林安歌呢,完美的没有缺陷,就算她故意找茬或者找她要钱,她都微笑的接受,如同天使。她不信这世界上有这么完美的人,她一定要撕掉这张面具!

三天了,还是不见丢项链的人出现,林安歌心里很是不安。

当林安歌叹息的拿着项链仔细端详时,江初晨一把抢了过来。

“这项链哪来的!”江初晨眼底露出一丝狐疑。

“我捡来的,现在都没找到失主,快心烦死了,你见过这项链么?”

“没有!”江初晨回答得飞快,随即发现自己有些不正常,又放慢了语调,“只不过看上去很特别……”

嘴角扯出一丝冷笑,眼中也透露出不可告人的算计。

黑色笼罩夜空,中文系的欢迎趴慢慢步入高潮……

林安歌顶着系花的头衔,被同学们起哄,唱歌一首助兴,欢迎陆其琛。

没办法推辞,只好大方的拿起话筒上了台。

“同学们晚上好!”她礼貌性的微笑问好,站在舞台中央深深鞠了一躬。

台下一片掌声,尤其是男生。

“今天宴会主题是为了迎接陆其琛同学,那我就唱一首欢快的歌——最初的梦想。”

音乐慢慢应景,她丝毫不拘泥。

“如果骄傲没被现实大海狠狠拍下,又怎会懂得更多努力才走的到远方,如果梦想不曾坠落悬崖千钧一发,又怎会晓得执着的人,拥有隐形翅膀……”

林安歌唱的正尽兴,台下的学生们都跟着摇摆节奏哼唱着,突然!

一个人缓缓道来,将所有的目光和欢呼全部吸引了过去!

陆其琛!

连林安歌自己都觉得,越唱下去唱的越是无力中透着尴尬。就在好不容易终于唱完了打算下台的时候,陆其琛一个箭步朝她冲了过来!

来不及躲闪,呆愣的站在原地,只见陆其琛一把抓住她拿着麦克风的胳膊,狠狠地往后一推。

“这个,是在你宿舍的抽屉里发现的!小偷!”陆其琛收敛了平日里放荡不羁的笑容,将项链挂在手上。

林安歌一时间不知道怎么开口,明明是她好心捡来让失主认领的,怎么她倒成小偷了!

“我不是!这个,我是在……”

“你别告诉我你也有一个一模一样的项链!这是我妈在意大利定做的,全世界就这一个!”

陆其琛看着林安歌闪烁的眼眸,更加确信了她是小偷这一论证。拿起话筒放在自己嘴边,冲着台下的学生。

“我知道有很多人喜欢我,这无所谓,但要是我再发现有人因为这个偷拿我东西,别怪我不念同学情!”

说罢,林安歌想要解释,陆其琛已经大踏步走了出去……

林安歌望着陆其琛的背影,半天才醒过神来,看着台下的学生,指指点点,窃窃私语,完全没有刚才她唱歌时的氛围。

江初晨诡异的笑了笑,和简霄霄一人一个胳膊的拉下懵圈的林安歌。她早就发现林安歌拿的项链是陆其琛的,造谣陆其琛项链不是丢了而是被偷的也是她,她就是要林安歌成为众矢之的,她要林安歌试试从众星捧月变成过街老鼠……

从那天起,不少人明目张胆的找林安歌的茬,接收到各种言语攻击的信件,更有甚者当着林安歌的面说些辱骂的话。每次都是简霄霄把那些人怼回去,可这样的风气更加止不住。

林安歌实在觉得冤枉,去操场上试试能不能找到陆其琛说清楚。却发现操场上根本找不到陆其琛。

来到操场边的洗手间,思虑了片刻。拿起便利贴。

“我是在这儿捡到你的项链的,怕被保洁阿姨扔掉,我才拿走的。后来广播站里寻找失主无果,就带在身上方便丢失者寻找,重要的是,我不是小偷!”

最后五个字,铿锵有力,还附带了一个愤怒的表情。

写完后她的生活并没有好转的变化。

不知从何时起,中文系的所有活动,直接排除林安歌和简霄霄两个人。

“安歌啊,咱系晚上有个聚会,一起去吧。”江初晨略有深意的笑了笑。

“不去。”简霄霄抢答。

林安歌为难的看了眼江初晨,正要开口说不去,江初晨水汪汪的眼眸带着乞求。

“有宿舍问答喝酒比赛,你们两个不去,我一定会喝到吐血的,我的胃本来就很差……”

于是,无奈下,又答应了。

到场后,热闹的聚会停顿了几秒,完全没想到林安歌会来。几秒钟过后,几乎都投向林安歌鄙夷的目光。

“她怎么还有脸来?”

“可不,要是我就拿着棉被捂着自己不出门,哈哈……”

“也不知道她还有什么东西是偷来的,想到和她一个宿舍的人,我都感到同情呢……”

林安歌装作听不到,可眼泪却还在眼眶中打转。

任由霄霄搂着自己微微颤抖的肩膀坐在了位置上,心里却只想离开这。

酒席逐渐摆开,慢慢的轮到了林安歌这宿舍和对面宿舍P.K。

“论女贼偷东西的理由,对方请林安歌回答!”对面宿舍一个臃肿的女胖子扬起自信的嘴脸。

林安歌没有回答,直接把满满一杯酒灌进了自己的喉咙。

热烈,苦辣,眼泪几乎就要彪了出来。这是她第一次碰白酒。

江初晨作为宿舍长,回问了一个中文学术问题,被对方女生答了上来。

“我继续问,偷项链这位,是不是喜欢陆其琛才偷他的项链。林安歌回答。”

林安歌终于忍不住了,猛灌了一口酒。

“他的项链是我捡到的!我不知道是陆其琛的项链,我也在找失主,我告诉你们,我不是小偷!”

亮晶晶的泪珠在她是眼睛里滚动,然后,大大的、圆圆的、一颗颗闪闪发亮的泪珠顺着她的脸颊滚下来,滴在嘴角上、胸膛上、地上。

过了一会儿,她又开始呜咽,并再一次试图用手掩盖她的痛苦,她那不时的啜泣变成持续不断的低声哭泣,她眼睛紧闭着,用牙咬着自己的拳头,想竭力制止抽泣。

陆其琛站在很远的地方,手里握着林安歌留在操场洗手间的便利贴。他很想站出来为她说话,但他更想知道,这个女孩,能拥有多少倔强的善良……

“这道题还是要林安歌回答,你喜欢陆其琛对吧,那陆其琛喜欢你么?”

周围又是一片嘻哈。

“陆其琛会喜欢偷自己东西的女人?”

“哈哈,虽然林安歌长得好看,但哪有男的会喜欢这种心机女?”

……

林安歌没想到,大学的同学都是以看笑话为主。不知道怎么回答,重新拿起慢慢的一杯白酒,可她的眼前已经开始逐渐模糊了。

晃了晃脑袋,想要清醒一点,可身体还是不住的往后倾斜。随即颤栗地发出动物哀鸣般的哭泣。

一个坚硬却有体温的墙靠在了她的身后,突然林安歌想到了自己的父亲,小时候也是任由软弱的自己这样靠着。

身后的墙搂着自己的肩膀,居然发出了声音。

“我来回答你,我喜欢她。”

全场突然哑然无声,林安歌觉得奇怪,回头一看!

陆其琛!

“从今天开始,林安歌就是我陆其琛的女朋友。你们几个欺负她的,我一个都不会放过。”

陆其琛说完,横抱起醉倒哭泣的林安歌,在她的额头轻轻一吻,平稳的走了出去。

那是他们的开始,不算美好,但很温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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