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混魔却是个小混蛋。这家伙比太子唐才小三百岁,但他要比万三无理蛮横多的多。
但就是这样,小混魔也不可小觑他,或者忽略他,他最恨的就是他人藐视他的存在,这是对他的最大的侮辱与嘲讽,他会在你最得意之时,瞬间让他的对手化精气为食粮,为费魂造血,就是这么混!蛮!傲!
大陆长吴新安手持擎天罡三十六星辰,胯下一匹银河倒挂貔貅马,径直奔了那暴戾凶狠的左十一魂。双方一接触,便是霹雳万象,宇宙阖然。
那费魂十三太保海杀星达·秦斯见状,顿时惊的魂飞天外。
达·秦斯问道:“此是何人?如此神勇!”
在一旁的天魂军师狗不象不慌不忙地说道:“此乃上古宙大陆的镇守官吴新安,唐陆二世唐审校的小舅子。”
只见左十一魂驾着混天狮,手持宇宙双锤便与大陆长吴新安鏖战了起来。
在吴新安身后的五千海宙骑士见长官一马当先,直扑向了正在咆哮的氦族兽人及魔斗士。
“砰——”
“噗——”
“啪——”
霎那间,在地理谭这个地方到处都是一片乱火溅星,飞沙走石的景象,怎一个悲惨了得。
过了一会,吴新安发觉他并不是左十一魂的对手,而且氦族兽人及魔斗士如此猛厥,将五千海宙骑士不断地掀翻马下。
天平一旦倾斜,吴新安便处在了十分不利的地位。虽然在唐陆二世三千年闰七月和八月,在那两次的战斗中大陆长吴新安以离间计粉碎了辛珲和垂崂的进犯,但是这并不是说,他永远是常胜将军,这一次,他失利了。
因为他遭遇的是费魂帝国的第二大高手:左十一魂。然而,在一切都凭实力说话的奥特月大陆上,或许,他败的并不丢人。
但是,败归败,伤归伤,作为一个上古宙的统帅,一个堂堂的大陆长,唐陆二世的小舅子,他不能只顾着想他自己,他要顾全大局,不然,他便是真的不光彩了,后果也是很严重的。
他想到了那一条退路:虹湖。按照之前约定的,太子唐要吴新安把犯人赶到虹湖,看来赶是赶不了了,既然赶不了,那就得变换方式了,诱敌深入。
吴新安的败,便是假做真时真亦假,无为有时有还无,吴新安朝着溃败下来的骑士们大声地喊道:“大家赶快撤回虹湖去,绝不让他们夺走一点金矿丹砾。”说完,大陆长吴新安正了盔甲,胯下貔貅马,向虹湖窜去。
小混魔左十一魂转动眼珠,琢磨了一下,似乎,他对来自任何一个方向,任何一种未知,或者不测,都有直觉的感应。
他将手一挥,把天魂军师狗不象召到近前,阴沉地说:“军师,依你之言,我们追,还是不追?”说完,左十一魂眉心处的兽血痣颤动了几下,他看了一眼狗不象,令人胆怯心寒。
狗不象催马上前,先捋了一把小狗胡儿,小眼睛转动一下,对左十一魂神神秘秘地说道:“太子爷,一层面砂,只是遮住了邪灵的狰狞,况且,穷寇勿追,时机未到。”说完,他静静地瞅着左十一魂的嗜杀的眼睛。
达·秦斯故意吃了一惊,很随便的说道:“军师,此言差矣,世上岂有这样的事?难道军师没有听到那贼首喊,撤回虹湖,保护金矿丹砾的话吗?”他扭脸对左十一魂又说,“难道太子爷忘记了此乃家国,无不费魂的话了吗?”说完,他看了狗不象一眼,又一眨不眨地看着左十一魂眉心处的兽血痣。
左十一魂一听,顿时如梦方醒一般,他左右看了一眼身后的魔斗士及氦族兽人,然后掷地有声地说:“给我追!”说着,他催混天狮便朝着虹湖追奔而去。
狗不象看了一眼达·秦斯,不由地责道:“太保,你会害了太子爷的!”
达·秦斯笑道:“不用军师说,太子爷心中自有分寸。智者千虑,不免一失吧!”说完,他催马便上前追了去。
狗不象深深叹了一口气,然后他一催马,也赶了上前。
吴新安大溃。他一路便退了下去,直退到了太子唐的脚下,跪在地上甚感惭愧。
新安仰望太子唐,哀道:“殿下,请殿下治我的罪吧,我已没有脸面再见陛下,再见太子了,还有我的那姐姐,请殿下治我的罪吧,我没有完成殿下交给我的任务,把匪众赶到虹湖。”
太子唐双手搀扶新安起来,安慰地说:“舅舅,你这是说的怎样的话?我知道你不是左十一魂的对手,我早已料到了,刚才我和伯爵还在说这个事呢?”
吴新安刚要说话,太子唐拦住他说:“你是不是想说,早知你败,为何还要你去,是不是?”
吴新安点头称是。牧竖对吴新安说:“大陆长,殿下知道你有本事,但是前两次他们的进犯并不是左十一魂,而是两个鼠辈蹩子,他们自然不是大陆长的对手,但是这次,殿下面对的是费魂界第二大魂师,是想让你不能养成了不自满的习惯,便让你吃一点苦头小亏,这也是情有可原的,希望大陆长也不要怪罪于殿下,殿下用心良苦,正所谓陛下有妇家,殿下有舅家。”
新安羞愧难当。万三一笑而过。
片刻,牧竖提醒道:“殿下,此刻我们不宜儿女情长,来日方长未晚,当务之急,我们应该召集众将,再作商议,以定万一。”
万三赞许。
大概过了有半柱香的工夫,左十一魂率众至虹湖前,海宙骑士骚动,并出现一阵喧哗之声。
这时,万三,牧竖及泰斗士忙抬眼上瞧,见远处尘土飞扬由远而近走来一批人马,有骑马的,有骑巨狮的,还有在陆地上光着大脚丫子也不穿鞋来的,个个冷峻的面容,是那么可怕,人人狂暴凶肆,是那么可恨!……万三在沉默中注视着远道而来的这一位亲戚,除了诱敌深入可以使他略微开颜,余下的就是百转回肠的忆念和反反复复的思索。
万三猜测,那个骑在混天狮上巨人少年就是自己远在他乡异国的姑表弟了。
突然,左十一魂愣住了,他仔细打量面前的那个生就的英明睿智的少年,只见他容貌雄伟,气定神闲,泰然自若,神圣不可侵犯。
达·秦斯一眼认出了在人群之中满头白发的牧竖,他大吃了一惊,心说,这小子怎么跑到这里来了,难道他是为了那御褒甲而来此吗?真是阴魂不散!恨的他牙根直痒痒,咬牙切齿地说:“太子爷,你看见人群中那个满头白发的那个小子没有,他就是那摩城阿彝王的孪生兄弟泰阿亲王牧竖,我听说,这小子在苏耶城着实厉害,我猜想,他来到唐界一定是联手唐万三跟咋们费魂帝国为仇作对,把御褒甲拿回去。一定没错!”达·秦斯这小子在左十一魂身边一直煽风点火,把个小混魔气的哇哇暴叫。
这时,在牧竖这边的人群中有两个人在小声地说着话。
其中有一个老一点的声音说道:“你说,对面那个骑着一头狮子的大个子没事叫唤什么?有病啊?都快要把我的耳朵震聋了,你去,把他的嘴堵上,到时候我给你糖吃。”
另一个年轻一点的人笑道:“我不去,我去了,他一个手指头把我就按倒我在那儿了,你去,你要是把他的嘴堵上,我给你一天的饭食,外加两个野鸡腿,行不行,你去!”
这时,旁边的一个人看了他们一眼,用眼斜着那个年老一点的人,轻声责道:“再多舌多舌,一会去告诉亲王了,再让你在晚上过一个昨夜星辰。”说话的人便是革革家。
那两个说小话的一老一少的人便是羿九四三和蒙大拿。他们俩到了任何时候都互相乱贫,谁也那他们没有办法,像羿九四三这样的老江湖,还像一个老顽童一样整天和蒙大拿混在一起。
其实,他们很怕牧竖。谁都知道牧竖心肠热,但是翻脸快,也是大家都领教过的。
最主要的是,牧竖走的正行的端,是他身上的品质和人格魅力感染了每一个人,这,就是能摧毁一切黑暗力量的基石。
一战复始,血雨腥风。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