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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大陆第一魔导师的魔杖

维尔斯微笑的拍了拍库里斯潘的肩膀,这让库里斯潘很是受宠若惊。事实上,库里斯潘的爷爷虽然在皇家护卫队里呆过一段时间,但是巴金斯大帝待人严厉,从来不和部下有这么近距离的接触。库里斯潘足以骄傲了!

维尔斯对这个小子很有好感!因为他心中有一个魔法师的梦,而这个库里斯潘有一颗军人的心。两个人有着相像之处,不过造物弄人的是库里斯潘的梦没有成真。

追导梦想的本身就让人尊敬?不是吗?

走进了魔法工会的大门,维尔斯的兴奋忽然冷静下来了,也不是冷静!在接近梦想的时候,人的心情会变得难以理解,或者是因为过于兴奋了,把这种兴奋藏在了心里。

这并不意味着不兴奋了,而是意味着一种莫名的情愫,患得患失。

进了大门,是一个面积不小的庭院。维尔斯是第一次来,魔法工会是他心目中的圣地,他左右的打量着这里。

左右是一个个魔法道具的店铺,有的写着魔法杖专卖,有的写着魔法袍卖场一折起,还有的是魔法宝石挥泪大甩卖。

库里斯潘看着维尔斯眼神中的询问,他小声说:“这里是魔法师的殿堂,所以这里也卖一些魔法道具,所得的利益魔法工会和店铺们共同分享。”

维尔斯饶有兴趣的走向一个店铺,这就是专卖魔法杖的地方,一个老头戴着厚厚的眼镜,正在翻看着一部厚重的魔法书,对维尔斯的到来仿佛没有感觉。

维尔斯敲了敲柜台,那个老头才慢慢的把头抬起,他只是看了一眼,就继续低下了头。

“看魔杖的话自己挑!”这老头不耐烦地说。

汗!这里的服务态度也太差了吧!我要投诉。不过这话维尔斯只是在心里想了想。

他抬头看了看上面挂的魔杖,有的魔法杖只是一根胡桃木上面做了点装饰,有的是在上面镶了宝石,宝石的种类也各式各样,好的有品质各样的魔法宝石,也有差一些的魔法水晶。也有的上面只是镶了一块玻璃。

维尔斯看了看这些魔杖,魔杖很多,但是就没有一个有那种一见钟情的感觉。

“有好的吗?”他微笑着。

“那上面的都是好的,你还挑什么?”

“那我都要了。”那老头听到他这么说,似乎吓了一跳,他抬起头来,看见了维尔斯眼里的戏谑。

老头的眼神很锋利,“你想找碴?告诉你,大爷我从小到大打架就没输过。”这老头边说边挽起了袖子。

维多斯这个汗啊!敢情这老头跟以前的自己是同行,不过他可没有对比自已年龄大了好几倍的老头出手的习惯。说到底,男人好色一些不是罪,可是欺负老弱病残是罪孽深重的。

维尔斯急忙摇了摇手,“大爷,我是开个玩笑而已,一个玩笑,我是问这里有没有特别点的。”维克斯抹着额头上的汗。魔法工会的一个卖魔杖的都这么有个性!他感慨地想。

“特别点的?有!”老头低下头在柜台下面一阵乱翻,边翻嘴里还说着:“妈的,放哪里了?我记得就是这个箱子啊!啊!有了!”

他从下面拿出一个木箱,擦去上面的浮灰打了开,里面还有几根魔杖,不过看上去,卖相似乎还不如上面挂着的,宝石倒是镶嵌在上面,可这成色也太差了吧!

老头拿出了其中卖相还算不错的一根,“这根魔杖上附带了一个精神魔法,就是催眠魔法,以前这个魔杖是一个好色的魔法师用的。专门用它来对付小姑娘,一次一个准儿,不过那个魔法师被魔法工会的执法队给轰成了飞灰。”

维尔斯正在拿着这根魔杖,听到这话一个寒颤,急忙像扔垃圾一样把这根魔杖扔了下去。我要对付小姑娘,凭大爷我的手段,还用这个?

“大爷!还有没有了?我是说,再特别一点的。”

“喏!这个也不错。”老头拿出一根,不过这根怎么看怎么不像魔杖,上面没有宝石,前面宽而扁。倒很像一个铲子。

“这个魔法师以前是一个大厨,特意地打造了这个魔杖,它既可以用来修炼魔法,还可以用来炒菜,不过这个大厨最后感觉修炼魔法太难了。把这个低价卖给了我,又回去做厨师了。”老头看着维尔斯,郑重的介绍。

靠!这个老家伙不是故意气我吗?维尔斯忿忿不平的想。

这老头刚才看的那本书放在柜台上,随意地用了一个长木棒压在了上面,维尔斯想着:“我也气气你。”他用手指了指,“那个压在书上的不错,给我看看。”

老头似乎没听见他的话,维尔斯郁闷的重复了一遍。

“你要这个?”老头又重复了一遍。

“嗯!这个不错,我就要它了。”维尔斯正色的道。

“你确定是这个,没有弄错?”老头拿起了书上那个木棒。

“你知道这个魔杖原来是谁用的吗?”老头的脸上本来带着一丝戏弄,不过他现在的脸色十分的郑重,或者说是……一种尊敬。

“咦?”维尔斯只是开个玩笑,这个木棒也不知道是什么材质的,古铜的颜色,上面有一条条深色的木纹,一头大一头小,上面没有宝石,也没有装饰品。维尔斯开始时以为这只是一根老头的拐杖而已,不过用来做拐杖太短了。

原来这真是一根魔杖,维尔斯歪打正着,他突然也许跟自己有缘。

“对!我就要这个,其他的都不要!”既然有缘,应该就抓住,维尔斯这样的想。

老头轻轻的抚摸着这根魔杖,“这个魔杖原来的主人,叫佐努。他是我的朋友。”他的神色没有了一开始的戏谑,而是一丝的向往。

听到了这句话,维尔斯没有反应,佐努是谁?他根本不知道。“啊!”库里斯潘差点咬到了自己的舌头,他对魔法不是特别的感兴趣,不过这个人,他总是听到的。

“大陆……大陆……第……第一,魔导……导师。”库里斯潘的舌头打了卷,这句话说了半天都没有说明白。

“不会吧!大陆第一魔导师的魔杖怎么像一个柴火棍一般?”维尔斯弄不明白了,“难道这个魔杖其实是一根威力强大的法杖!”

这老头低头看着这根魔杖,“其实这就是一根普通的胡桃木,根本也算不得什么好的魔杖,佐努的天分一直很好,当时佐努拿着这根魔杖时说了一句话:这根魔杖的成色很一般啊!要是遇到镶嵌着魔法宝石的魔杖的话恐怕会被动了不止一个档次吧!要是那些拿着极品魔杖的的人被我拿着这根魔杖打败了的话会怎么样?”

“嗯!当时他就是这么说的。”这个老头似乎陷入了深思。

“大家都笑话他,可是他不在意,就拿着这根魔杖,一点点的修炼!亚迪斯学院所有的人都知道这家伙是个白痴,甚至连我也以为我的朋友不太正常。不过在一次平时的比试时,他就拿着这根魔杖打败了亚历山大。”

维尔斯不知道亚历山大是谁,库里斯潘看到了他的迷茫,小声在他耳边说:“亚历山大是现在魔法工会的**。”维尔斯张大了嘴。

这时大家都知道了,这个白痴其实是个天才,不过佐努他实在太寂寞了,就连我这个朋友也不知道他在想些什么。他总是有一些奇思妙想,然后发了疯的去实验。

与其说老头是在讲故事,倒不如说他是在回忆,因为他的眼神很空洞,只是条件反射地在说一些事情,老头嘴边带着一些笑意。

其实天才都是有一些白痴的,我的朋友他太狂了。他只在亚迪斯学了二年,然后就说,亚迪斯的老师们实在太过废物,不配来教他。老师们自然就很生气,来跟他挑战。他就拿着他的那根魔杖从亚迪斯的门口打了出去,当时看他那种悠然的神情,我就知道,我的朋友,他恐怕是进入圣级了!

他出去以后就拿着这根魔杖,挨个去挑战,光明教皇法兰西斯,精灵族长克尔洛芙,矮人族长佰恩德,龙族族长亚德里恩,还有许多圣级强者,就这样的一个一个的倒在他面前。我听到我的朋友如此强大,自然替他高兴,不过相反的是我连边一级魔法师都不是,因为我是上任魔法工会**的儿子才去了亚迪斯,我是凭借关系去的。我与他差得太远了。

老头眼里闪过一丝愧色,不过他的头又抬了起来。

当我从亚迪斯回来时,我还是0级,我无法通过考核。其实我是上任魔法工会**的儿子,只是要他一句话,我就能过去。不过我的父亲是一个古怪的人,他不许我作弊。

我又非常喜欢魔法,我又没有天赋,只好就凭着自己的关系,在这里卖魔杖了,这样我就离魔法近了些,也可以更多的接触魔法了。

维尔斯听到这里,看着这老头的眼神多出了一些尊敬,这个老头对魔法的执着即可怜又让人敬佩,不能成为一个真正的魔法师,就在这里卖魔杖,这也是一个追求梦想的人啊!其实我们都是一样的啊!

“唉!”这老头叹了一口气,他浑浊的双眼里竟然闪现着泪花。

他打败了那么多的人,突然就消声匿迹了,五年?六年?我也记不得许多了,当时我以为他死了,可是他回来了。他的衣服都破碎了,受了很重的伤。不过他的精神很好,他来到这里对我说:“克鲁兹,我快要成功了。”

我当时很奇怪的问他,“你成功什么了?”

他这时的眼神很疲倦,他对我说:“你知道我为什么要这么努力的修炼吗?为了你!我的朋友。因为我听说,一个神如果眷顾一个人的话,帮他改动筋骨扩充精神力。可以让一个没有魔法天赋的人变成一个天才。克鲁兹,我知道你爱魔法,甚至比我还爱这个该死的东西。可是你的天赋不强。”

“他拍了拍我的肩膀,这样对我说:我的朋友,我要成为神,然后回来找你。”

“嘶!”维尔斯和库里斯潘两个人都吸了一口气,成为一个神,而且快要成功了。

库里斯潘想的是:这个人太狂了。

维尔斯想的是:这个人,做事真TMD爽!

“当时我很感动,我都不知道说什么好。他就这样的看了看我,然后说:我遇到了一些麻烦,这个东西寄存到你这,你就放在柜台上,如果有人说要买这根魔杖,你就把它给他,因为这个人也许会成为我的徒弟。”

维尔斯听到这句话几乎就跳了起来。“什么!”

“这是我最后一次遇到他了,后来听说他一个人又回到亚迪斯学院,他在那里又从外面打了进去。”

“亚迪斯学院见他回来了,自然是对他恨之入骨,几乎全部的亚迪斯人都来阻拦他,以为这个疯子是来找碴的。不过他没有打伤一个人,一直闯到那亚迪斯学院图书室的最底层,当亚迪斯的人进去后发现,他不见了,地上只有他的衣服。墙上有他留下的字,写的是:我太笨了!”

“从那次起,他就真正的消失了,到现在五十年了,我也不知道他是成功了,还是死了。这是他的愿望,我现在把这根愿望给你。希望你可以代替他成为神。”

维尔斯艰难的咽了一口唾沫,发现唾沫的味道是苦的。

“我?成为神?这个玩笑开得太大了吧!”维尔斯也不顾这里是魔法工会了,就这样大喊了起来,库里斯潘急忙把他的嘴捂住,对着那些怒目而视的魔法师抱歉地笑了笑。

(说到梦想,我的心情不能自已,我小学时的梦想是科学家,初中时的梦想是作家,高中时的梦想是有钱,大学时的梦想是当一个公务员。越成熟,梦想就越现实!现在我写网文,百分之九十的是为了钱!我不隐瞒这个东西,其中有百分之十是为了梦想。我读了金庸的小说,梦想就是当一个武侠小说家,后来写了一个太监的武侠。这是我的一个遗憾。说到梦想,我的心里突然有所感触。我的梦想也许实现不了,但是我希望我笔下的人物都可以实现他们的梦想,至少在我的小说里,是我的天地,我就是创世神,我不希望令我喜欢的人没有完成梦想,这是一种补偿吧!)

(今天就一章四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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