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月十八日段祺瑞,贾德耀,章士钊们使卫兵枪杀民众,通缉五个所谓“暴徒首领”之后,报上还流传着一张他们想要第二批通缉的名单。对于这名单的编纂者,我现在并不想研究。但将这一批人的籍贯职务调查开列起来,却觉得取舍是颇为巧妙的。先开前六名,但所任的职务,因为我见闻有限,所以也许有遗漏:
一、徐谦(安徽)俄国退还庚子赔款委员会委员,中俄大学校长,广东外交团代表**。
二、李大钊(直隶)国立北京大学教授,校长室秘书。
三、吴敬恒(江苏)清室善后委员会监理。
四、李煜瀛(直隶)俄款委员会委员长,清室善后委员会委员长,中法大学代理校长,北大教授。
五、易培基(湖南)前教育总长,现国立北京女子师范大学校长。
六、顾兆熊(直隶)俄款委员会委员,北大教务长,北京教育会会长。
四月九日《京报》云:“姓名上尚有圈点等符号,其意不明。……徐李等五人名上各有三圈,吴稚晖虽列名第三,而仅一点。余或两圈一圈或一点,不记其详。”于是就有人推测,以为吴老先生之所以仅有一点者,因章士钊还想引以为重,以及别的原因云云。案此皆未经开列职务,以及未见陈源《闲话》之故也。只要一看上文,便知道圈点之别,不过表明“差缺”之是否“优美”。监理是点查物件的监督者,又没有什么薪水,所以只配一点;而别人之“差缺”则大矣,自然值得三圈。“不记其详”的余人,依此类推,大约即不至于有大错。将冠冕堂皇的“整顿学风”的盛举,只作如是观,虽然太煞风景,对不住“正人君子”们,然而我的眼光这样,也就无法可想。再写下去罢,计开:
七、陈友仁(广东)前《民报》英文记者,现《国民新报》英文记者。
八、陈启修(四川)中俄大学教务长,北大教授,女师大教授,《国民新报副刊》编辑。
九、朱家骅(浙江)北大教授。
十、蒋梦麟(浙江)北大教授,代理校长。
十一、马裕藻(浙江)北大国文系主任,师大教授,前女师大总务长现教授。
十二、许寿裳(浙江)教育部编审员,前女师大教务长现教授。
十三、沈兼士(浙江)北大国文系教授,清室善后委员会委员,女师大教授。
十四、陈垣(广东)前教育次长,现清室善后委员会委员,北大导师。
十五、马叙伦(浙江)前教育次长,教育特税督办,现国立师范大学教授,北大讲师。
十六、邵振青(浙江)《京报》总编辑。
十七、林玉堂(福建)北大英文系教授,女师大教务长,《国民新报》英文部编辑,《语丝》撰稿者。
十八、萧子升(湖南)前《民报》编辑,教育部秘书,《猛进》撰稿者。
十九、李玄伯(直隶)北大法文系教授,《猛进》撰稿者。
二十、徐炳昶(河南)北大哲学系教授,女师大教授,《猛进》撰稿者。
二十一、周树人(浙江)教育部佥事,女师大教授,北大国文系讲师,中国大学讲师,《国副》编辑,《莽原》编辑,《语丝》撰稿者。
二十二、周作人(浙江)北大国文系教授,女师大教授,燕京大学副教授,《语丝》撰稿者。
二十三、张凤举(江西)北大国文系教授,女师大讲师,《国副》编辑,《猛进》及《语丝》撰稿者。
二十四、陈大齐(浙江)北大哲学系教授,女师大教授。
二十五、丁维汾(山东)国民党。
二十六、王法勤(直隶)国民党,议员。
二十七、刘清扬(直隶)国民党妇女部长。
二十八、潘廷干
二十九、高鲁(福建)中央观象台长,北大讲师。
三十、谭熙鸿(江苏)北大教授,《猛进》撰稿者。
三十一、陈彬和(江苏)前平民中学教务长,前天津南开学校总务长,现中俄大学总务长。
三十二、孙伏园(浙江)北大讲师,《京报副刊》编辑。
三十三、高一涵(安徽)北大教授,中大教授,《现代评论》撰稿者。
三十四、李书华(直隶)北大教授,《猛进》撰稿者。
三十五、徐宝璜(江西)北大教授,《猛进》撰稿者。
三十六、李麟玉(直隶)北大教授,《猛进》撰稿者。
三十七、成平(湖南)《世界日报》及《晚报》总编辑,女师大讲师。
三十八、潘蕴巢(江苏)《益世报》记者。
三十九、罗敦伟(湖南)《国民晚报》记者。
四十、邓飞黄(湖南)《国民新报》总编辑。
四十一、彭齐群(吉林)中央观象台科长,《猛进》撰稿者。
四十二、徐巽(安徽)中俄大学校务委员会委员长。
四十三、高穰(福建)律师,曾担任女师大学生控告章士钊刘百昭事。
四十四、梁鼎
四十五、张平江(四川)女师大学生。
四十六、姜绍谟(浙江)前教育部秘书。
四十七、郭春涛(河南)北大学生。
四十八、纪人庆(云南)大中公学教员。
以上只有四十八人,五十缺二,不知是失抄,还是像九六的制钱似的,这就算是足串了。至于职务,除遗漏外,怕又有错误,并且有几位是为我所一时无从查考的。但即此已经足够了,早可以看出许多秘密来——
甲.改组两个机关:
1.俄国退还庚子赔款委员会;
2.清室善后委员会。
乙.“扫除”三个半学校:
1.中俄大学;
2.中法大学;
3.女子师范大学;
4.北京大学之一部分。
丙.扑灭四种报章:
1.《京报》;
2.《世界日报》及《晚报》;
3.《国民新报》;
4.《国民晚报》。
丁.“逼死”两种副刊:
1.《京报副刊》;
2.《国民新报副刊》。
戊.妨害三种期刊:
1.《猛进》;
2.《语丝》;
3.《莽原》。
“孤桐先生”是“正人君子”一流人,“党同伐异”怕是不至于的,“睚眦之怨”或者也未必报。但是赵子昂的画马,岂不是据说先对着镜子,摹仿形态的么?据上面的镜子,从我的眼睛,还可以看见一些额外的形态——
1.连替女师大学生控告章士钊的律师都要获罪,上面已经说过了。
2.陈源“流言”中的所谓“某籍”,有十二人,占全数四分之一。
3.陈源“流言”中的所谓“某系”(案盖指北大国文系也),计有五人。
4.曾经发表反章士钊宣言的北大评议员十七人,有十四人在内。
5.曾经发表反杨荫榆宣言的女师大教员七人,有三人在内,皆“某籍”。
这通缉如果实行,我是想要逃到东交民巷或天津去的;
能不能自然是别一问题。这种举动虽将为“正人君子”所冷笑,但我却不愿意为要博得这些东西的夸奖,便到“孤桐先生”的麾下去投案。但这且待后来再说,因为近几天是“孤桐先生”也如“政客,富人,和革命猛进者及民众的首领”一般,“安居在东交民巷里”了。
这一篇是一九二六年四月十三日作的,就登在那年四月的《京报副刊》上,名单即见于《京报》。用“唯饭史观”的眼光,来探究所以要捉这凑成“大衍之数”的人们的原因,虽然并不出奇,但由今观之,还觉得“不为无见”。本来是要编入《华盖集续编》中的,继而一想,自己虽然走出北京了,但其中的许多人,却还在军阀势力之下,何必重印旧账,使叭儿狗们记得起来呢。
于是就抽掉了。但现在情势,却已不同,虽然其中已有两人被杀,数人失踪,而下通缉令之权,则已非段章诸公所有,他们万一不慎,倒可以为先前的被缉者所缉了。先前的有几个被缉者的座前,现在也许倒要有人开单来献,请缉别人了。《现代评论》也不但不再豫料革命之不成功,且登广告云:“现在国民政府收复北平,本周刊又有销行的机会(谨案:妙极)了”了。而浙江省党务指导委员会宣字一二六号令,则将《语丝》“严行禁止”了。此之所以为革命欤。因见语堂的《翦拂集》内,提及此文,便从小箱子里寻出,附存于末,以为纪念。
一九二八年十月二十日,鲁迅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