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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5 时候未到

何莞尔早就想去见识见识所谓先富起来的资本家的骄奢淫逸之风,此时巴不得一声,忙跟在莫春山身后。

莫春山几步跨出厅堂的大门,何莞尔也要跟上,忽然想起自己的行李箱还没拿。

她回身看到之前的行李放在门厅入口处,正想要去拖,一伸手的瞬间已经有个人影闪过来,殷勤小意地说:“不用拿,一会儿会有人送下去。”

那人的手刚好和她的手一错而过,且在那短短一秒不到的时间里,手掠过她的手背。

何莞尔触电一般地缩回手,抬头一看却是刚才在二楼偷窥过她的所谓郑家老二,心里吃了苍蝇一般的难受。

看到何莞尔在看他,那男人有个挺直腰背的动作,微笑着朝何莞尔伸出右手:“我是郑童敏,我是该称呼您何小姐,还是莫太太呢?”

他一边说,视线扫过莫春山和何莞尔分开装的行李,笑容颇有些玩味。

何莞尔自然不会和他握手,微微颔一首,向右移开一步,追着莫春山的背影去了。

一小时后,莫春山看何莞尔在别墅里暴躁地走来走去一点不对就乱摔东西,问:“到底谁惹你了?”

她刚才吃饭就不好好吃,黑着张脸只顾着拿筷子在碗里乱戳,他按着平时她饭量和口味点的几个菜,剩了一大半。

莫春山不问还好,一问这事,何莞尔更是气不打一处来。

都怪他,干嘛一个人先她一步跑了?害得她落后一步被人吃了豆腐。

老实说,这位所谓的二公子长相并不猥琐,甚至隐隐有些俊朗之意,但何莞尔先入为主之下只觉得此人实在恶心。

她阴沉着脸,忍不住怼他:“就是你,谁让你跑那么快的!害我被狗咬。”

“狗?”莫春山疑惑地眯了眯眼,忽然间神色凝重地站起身,“郑童敏?他怎么你了?”

何莞尔被他一下子沉下来的气场吓了一跳,下意识咽了口唾沫:“没怎么,就是借拉行李想摸我的手。”

“摸到了?”他眉心簇成一团,“哪一只?”

何莞尔倒退两步,下意识把右手背到后面去,满脸紧张:“没摸到……”

莫春山这副要吃人的模样,莫不是知道哪一只手被那那猥琐男摸到了,还得给她的手高温消毒不成?

她倒是知道他有点轻微洁癖的,再加上貌似莫春山对郑家父子都不那么感冒和热络,说不准他还真做得出来。

嗯,所以就算没摸到吧——反正严格意义上来说,郑童敏只是指甲尖碰到她手背而已,也不算吃亏。

想到这里,她理直气壮了一些:“那猥琐男是不是精神不正常?老娘这里他能占到什么便宜?还没我高呢,也不怕我打爆他的狗头?”

“你不怕他?”莫春山看着她的脸,似乎在分辨她这一番话是发自肺腑还是在逞强。

在他看来,郑家老二这样的人,应该和何莞尔天生不对路。郑洪洲是个超级大男子主义的人,一直把女人视为男人的附属品,评价女人难免带着看商品的意味,所谓的美貌智商学历,不过抬高商品附加值而已。

几次交道打下来,才嘉都对郑洪洲无可奈何,而郑童敏更加变本加厉一点——郑洪洲把女人当商品,郑童敏把女人当玩物。

所以何莞尔应该很讨厌郑家的人,偏偏在这样的情况下,她又没办法对人家怎么样,所以她应该隐隐有些害怕这样的人。

莫春山其实料对了一大半,何莞尔支支吾吾半天,到底没有再放什么狠话,眼里发虚脚底板抹油,眼看着就像溜了。

“你别怕,”莫春山叫住她,说了这莫名其妙的几个字,“不是不报,时候未到。”

何莞尔疑惑地转头,看着莫春山眼里的一片墨色,下意识地问:“你要做什么?”

“且看着吧。”他说着,高深莫测地笑了笑,随后在沙发上坐定,气定神闲地喝了一下午的茶。

晚上六点,有人来到小别墅,恭恭敬敬地请莫春山和何莞尔到山顶用餐,说是郑总准备的洗尘宴。

何莞尔好一番捯饬自己,想着关键时刻也不能给莫春山丢人。

她身上一袭米色的羊绒长裙,配酒红色的大衣,头发挽得高高,颇有几分顶级贵妇的矜持和优雅。

莫春山看着她从楼梯袅娜地走下来,悄悄掩去眼里的惊艳,惯常调侃的语气:“怎么样?需不需要借几斤发蜡给你抹脸上撑住表情?”

何莞尔气愤地翻着白眼,临出门的时候犹豫再三,还是换了双五厘米的猫跟鞋。

莫春山却扬着下巴目露挑剔:“穿高一点的。“

何莞尔不解地回头:“为什么?你不是嫌弃我太高了吗?”

他好整以暇地站起身,微笑:“你的特点不就是又高又壮吗?和我一般高的话,别的男人也不敢打你主意了。”

“你!”何莞尔握了握拳,“莫春山你要再拿我的身高体重做文章,我绝对揍你个生活不能自理。”

“我是在帮你减少麻烦,怎么?你又不是不知道老郑家的二儿子是什么货色吗?”莫春山微笑。

何莞尔呆了呆:“怎么?”

莫春山摇着头,继续说:“郑家三个儿子,老大好赌,老三好毒,这位二公子天天在女人身上下功夫,看起来稍微成器一点,所以如今就是皇太子了。皇太子如今看上了你,你不把自己又高又壮的特点凸显出来,就不怕真把你抢了去后宫?”

何莞尔沉着脸,赌气似地穿好高跟鞋,在他面前挺直身体:“看到没!我穿上高跟鞋比你还高了,你拽什么拽?”

话是这样说,然而何莞尔下一秒就在玄关的落地镜里发现,自己还是比莫春山矮那么一丢丢。

“无耻!你肯定穿了增高鞋垫的!”何莞尔叉着腰,“你敢不敢把鞋子脱了检查一下?”

莫春山抿唇:“要脱也是你帮我脱。”

何莞尔气得冲他扬了扬拳头,莫春山一点都没有要躲的意思,一张俊脸反而朝前冲,倒把她吓得朝后退了一步以免真的揍到他脸上。

山路崎岖,何莞尔从出门时候就在生闷气,穿得也不方便,一不注意脚下差点一滑,还好扶住了路边的树。

莫春山听到动静回首,挑着眉:“要不要借给你手臂扶一下,这里摔了可不是闹着玩的。”

“不要。”何莞尔嗤之以鼻,“我还能走。”

莫春山微笑:“好歹也在假扮夫妻,不如你挽一挽我的手臂,装一装样子轻松一点,也能让郑童敏知难而退。”

何莞尔思前想后,咬了咬牙,终于横下一颗心。

反正都在假扮未婚夫妻,与其自力更生战战兢兢地躲着郑童敏那个色胚,要不干脆接受他的建议?

挽一下手臂而已,又没有皮肤的接触,怕什么呢?

要说手都牵过了,她不还是没被膈应死吗?

再说了,莫春山的毛病她不是很清楚吗?最多嘴上占点便宜而已,呵呵,她其实也该体谅他是个病人吧。

何莞尔发觉精神胜利法越来越有效,都不用深呼吸了,嘴角轻扬地将手伸进他的臂弯,动作优雅又亲昵。

莫春山却被她脸上别扭的表情逗笑。

这女人,明明像颗水果糖,又硬又甜的,只是她自己却不自知。

有了可以助力的地方,何莞尔走路的动作顿时顺畅了很多,心里忽然生出个有些奇怪的想法——出门前让她换上十厘米的高跟鞋,莫不是他早就预料到她会走不动路,从而制造两人近距离接触的场景?

想到这里,何莞尔偷偷瞟了眼莫春山的侧脸——一如平时的面无表情。

他究竟在想什么?为什么总会制造这样一些奇怪又尴尬的场景,却总让她轻易陷了进去?

她恍然若失,不觉出神。

天色渐晚,何莞尔坐在一张十二人的大圆桌便,闻到热腾腾的食物香味后,忽然惊觉自己饿到前胸贴后背了。

因为起的太早,早上那一顿就没好好吃,中午因为有点晕机,加上当时在恶心加生气,也没吃几筷子。

下午时间虽然吃了点水果和糕点垫底,但对于何莞尔的胃口来说,那根本就是开胃的头盘,塞牙缝都不够的。

而这一桌道道地地的阜南菜,每一道菜都是珍馐美味,食材固然是难得的,烹饪方法也非常讲究。

阜南菜闻名海内外,其中最著名的就是阜南能把辣味,做到大部分食客都能接受的程度,而且百菜百味,并非只有单纯的麻辣味。

如果说中午时分的郑洪洲客套太多真诚不够,晚餐的饭桌上,他便十足一个主人家的派头,热情洋溢地展示了什么叫地主之谊,一一介绍每道菜的独到之处,兴致大发侃侃而谈,显然是个资深美食家。

何莞尔一边吃着,一边听着,倒是对郑洪洲的感观好了那么一点。

不管他之前怎么撑所谓长辈的架子,这时候对客人的热情还是有的,想必脾气古怪也是因为性格如此,并没有要故意为难谁的意思。

再说了,她听才嘉说合作的事终究是莫春山看中郑洪洲手里的资源多一些,上赶着要和人做生意,恰好郑洪洲也不是缺钱的主,所以倨傲一点实属人之常情,反倒是后来莫春山放人一次鸽子显得太没有诚意了。

何莞尔想着,又下意识地瞟了眼莫春山。

不出她所料,莫春山依旧是那副半死不活的模样,再好吃的菜也不过略挟两筷子,似乎吃山珍海味和嚼蜡没什么区别一样。

这郑洪洲,实在和莫春山是有着强烈对比的两类人,明明气场不和,偏偏莫春山一副非郑洪洲不可的架势,也不知道到底是为了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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