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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不定的尘埃

——《尘埃落定》后记

差不多是两年前秋天的一个日子,我写完了这本小说最后一个字,并回到开头的地方,回到第一个小标题《野画眉》前,写下了大标题《尘埃落定》。直到今天,我还认为这是一个好题目。小说里曾经那样喧嚣与张扬的一切,随着必然的毁弃与遗忘趋于平静。

就我本身而言,在长达八个月的写作过程中,许多情愫,许多意绪,所有抽象的感悟和具体的捕捉能力,许多在写作过程中才产生出来的对人生与世界的更为深刻的体验,都曾在内心里动荡激扬,就像马队与人群在干燥的山谷里奔驰时留下的高高尘土,像炎热夏天里突兀而起的旋风在湖面上搅起高高的水柱。现在,小说完成了,所有曾经被唤醒、被激发的一切,都从升得最高最飘的空中慢慢落下来,落入晦暗的意识深处,重新归于了平静。当然,这个过程也不是一种突然的终止,巨大的尘埃落下很快,有点像一个交响乐队,随着一个统一的休止符,指挥一个有力的收束的手势,戛然而止。

但好的音乐必然会有余音绕梁,一些细小的尘埃仍然会在空中飘浮一段时间。

于是,我又用了长篇中的银匠与那个有些古怪的行刑人家族的故事,写成了两个中篇《月光下的银匠》与《行刑人尔依》,差不多有十二万字。写银匠是将小说里未能充分展开的部分进行了充分的表达。而写行刑人的八万字,对我来说更有意思一些,因为,行刑人在这个新的故事里,成了中心,因为这个中心而使故事、使人产生了新的可能性。从而也显示出一篇小说的多种可能性。这两个中篇小说分别发表在《人民文学》与《花城》杂志上,喜欢这部小说的人,有兴趣可以参看一下。

两个中篇完成已是冬天,我是坐在火炉边写完这些故事的。此时,尘埃才算完全落定了。窗外不远的山坡上,疏朗的桦林间是斑驳的积雪。涤尽了浮尘的积雪在阳光下闪烁着幽微的光芒。

每当想起马尔克斯写完《百年孤独》时的情景,总有一种特别的感动。作家走下幽闭的小阁楼,妻子用一种不带问号的口吻问他:克雷地亚上校死了。加西亚·马尔克斯哭了。我想这是一种至美至大的境界。写完这部小说后,我走出家门,把作为这部作品背景的地区重走了一遭,我需要从地理上重新将其感觉一遍。不然,它真要变成小说里那种样子了。眼下,我最需要的是使一切回复到正常的状态。小说是具有超越性的,因而世界的面貌在现实中完全可能是另外一种样子。

一种更能为人所接受的说法应该是,历史与现实本身的面貌,更加广阔,更加深远,同样一段现实,一种空间,的确具有成为多种故事的可能性。所以,这部小说,只是写出了我肉体与精神原乡的一个方面,只是写出了它的一种状态,或者说是我对它某一方面的理解。我不能设想自己写一种全景式的鸿篇巨制,写一种幅面很宽的东西,那样的话,可能会过于拘泥于历史与现实,可能在很大程度上被营造真实感耗散精力,很难有自己的理想与生发。我相信,作家在长篇小说中从过去那种上帝般的全知全能到今天更个性化、更加置身其中的叙述,这不只是小说观念的变化,作家的才能也发生了一些变化。或者说,这个时代选择了另一类才具的人来担任作家这个职业。

如果真的承认一个时代有一个时代的小说,那么也就应该承认一个时代有一个时代的作家。

这个时代的作家应该在处理特别的题材时,也有一种普遍的眼光,普遍的历史感,普遍的人性指向。特别的题材,特别的视角,特别的手法,都不是为了特别而特别。在这一点上,我绝不无条件地同意越是民族的便越是世界的这种笼统的说法。我会在写作过程中,努力追求一种普遍的意义,追求一点寓言般的效果。

因为我的族别,我的生活经历,这个看似独特的题材的选取是一种必然。如果呈现在大家面前的这部小说真还有一些特别之处,那只是为了一种更为酣畅、更为写意、从而更深刻的表达。今天重读这部小说,我很难说自己在这方面取得了多大的成功,但我清楚地看到了自己在其中所作的努力。我至少相信自己贡献出了一些铭心刻骨的东西。正像米兰·昆德拉喜欢引用胡塞尔的那句话:“因为人被认识的激情抓住了。”

至少在我想到下一部作品的时候,我看到了继续努力的方向,而不会像刚在电脑上打出这部小说的第一行字句时,那样游移不定,那样迷茫。

在这部作品诞生的时候,我就生活在小说里的乡土所包围的偏僻的小城,非常汉化的一座小城。走在小城的街上,抬头就可以看见笔下正在描绘的那些看起来毫无变化的石头寨子,看到虽然被严重摧残、但仍然雄伟旷远的景色。但我知道,自己的写作过程其实是身在故乡而深刻地怀乡。这不仅是因为小城里已经是另一种生活,就是在那些乡野里,群山深谷中间,生活已是另外一番模样。故乡已然失去了它原来的面貌。血性刚烈的英雄时代,蛮勇过人的浪漫时代早已结束。像空谷回声一样,渐行渐远。在一种形态到另一种形态的过渡时期,社会总是显得卑俗;从一种文明过渡到另一种文明,人心猥琐而浑浊。所以,这部小说,是我作为一个原乡人在精神上寻找真正故乡的一种努力。我没有力量在一部小说里像政治家一样为人们描述明天的社会图景,尽管我十分愿意这样。现在我已生活在远离故乡的城市,但这部小说,可以帮助我时时怀乡。

在我怀念或者根据某种激情臆造的故乡中,人是主体。抑或将其当成一种文化符号来看待,也显得相当简洁有力。而在现代社会,人的内心更多的隐秘与曲折,却避免不了被一些更大的力量超越与充斥的命运。如果考虑到这些技术的、政治的力量是多么强大,那么,人的具体价值被忽略不计,也就不难理解了。其实,许多人性灵上的东西,在此前就已经被自身所遗忘。

这样的小说当然不会采用目下的畅销书的写法。

我也不期望自己的小说雅俗共赏。

我相信,真正描绘出了自己心灵图景的小说会挑选读者。

前些天,一个朋友打开了我的电脑,开始从第一章往下看,我很高兴地看到她一边移动光标,一边发出了心领神会的微笑。我十分珍视她所具有的幽默感与感悟能力。她正是我需要的那种读者。一定的文学素养,一双人性的眼睛,一个智慧的头脑,一个健康活泼的心灵,而且很少先入为主的理念。至少我可以斗胆地说,我更希望是这样的读者来阅读我的小说,就像读者有权利随意表示自己喜欢哪一种小说一样。

在我们国家,在这个象形表意的方块文字统治的国度里,人们在阅读这种异族题材的作品时,会更多地对里面一些奇特的风习感到一种特别的兴趣。作为这本书的作者,我并不反对大家这样做,但同时也希望大家注意到在我前面提到过的那种普遍性。因为这种普遍性才是我在作品中着力追寻的东西。这本书从构思到现在,我都尽了最大的力量,不把异族的生活写成一种牧歌式的东西。很长时间以来,一种流行的异族题材写法使严酷生活中张扬的生命力,在一种有意无意的粉饰中,被软化于无形之中。

异族人过的并不是另类人生。欢乐与悲伤,幸福与痛苦,获得与失落,所有这些需要,从它们让感情承载的重荷来看,生活在此处与别处,生活在此时与彼时,并没有什么太大的区别。所以,我为这部小说呼唤没有偏见的,或者说愿意克服自己偏见的读者。因为故事里面的角色与我们大家有同样的名字:人。

当然,这部小说肯定不会,也不能只显示出思想与时间的特质,它同时也服从了昆德拉所说的那种游戏的召唤。虚构是一种游戏,巧妙谐和的文字也是一种游戏,如果我们愿意承认这一点的话,严肃的小说里也有一个巨大的游戏空间。至少,对富于智慧与健康心智的人来说,会是这样。

想想当有一天,又一种尘埃落定,这个时代成为一个怀旧的题材,我们自己在其中,又以什么样的风范垂示于久远呢?

而当某种神秘的风从某个特定的方向吹来,落定的尘埃又泛起,那时,我的手指不得不像一个舞蹈症患者,在电脑键盘上疯狂地跳动了。下一部小说,我想变换一个主题,关于肉体与精神上的双重流浪。看哪,落定的尘埃又微微泛起,山间的大路上,细小的石英沙尘在阳光下闪烁出耀眼的光芒。我的人本来就在路上,现在是多么好,我的心也在路上了。

唉,一路都是落不定的尘埃。你是谁?你看,一柱光线穿过那些寂静而幽暗的空间,便照见了许多细小的微尘飘浮,像茫茫宇宙中那些星球在运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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