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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子 雕花婚床

自古以来,人们对婚姻就不断提出拥护和反对的意见。有这么一个典故:一个青年向哲人征询关于结婚的看法时,哲人答道:

“我能说什么呢?你结婚就是了。”

“可是,”那年轻人说,“我觉得做一个单身汉挺不错的。”

“那么,你不结婚就是了。”哲人说。

“是啊。但是,这样我将终生孤独。所罗门经典上说:孤独的人是不幸的。”

“那么天啊!你结婚就是了。”

“但,”年轻人又说,“如果不幸我病倒了,不能履行婚姻的义务,我的妻不耐烦我的憔悴,看上了别的男人,我将蒙羞受辱,岂不完了?”

“那么,你不结婚就是了。”哲人说。

“这样一来,我将永远没有后代……”询问者一脸忧虑。哲人狡黠地笑笑:

“那么,看在上帝的份上,你结婚就是了么。”

哲人的回答其实没有回答任何问题,有点像在玩文字游戏。你有某种被欺骗的感觉,但同时你不得不承认,你可能需要这种回答——因为你问了第三者一个永远无法从第三者那儿得到回答的问题。

哲人的明智来自于他的困惑,其狡黠实则是天大的诚实。在此以前,古希腊哲学家苏格拉底(众所周知,他妻子是历史上最有名的悍妇之一)说得更直接:“结婚也罢,不结婚也罢——反正你左右都会后悔的。”自然,他的话里多了一份“过来人”的人生况味,有一种隐隐的荒凉感。直到19世纪的浪漫主义大诗人拜伦还如此这般地大发其慨:

“可怕的是:既不能和女人一起生活,也不能过没有女人的生活。”

当然,今天的女人也完全可以这样回击大男子主义者拜伦:“既不能和男人一起生活,也不能过没有男人的生活。是不是?”

似是而非,似非而是;深刻的片面,片面的深刻。

不管怎样,男人与女人之间最平凡也最神圣的关系——婚姻关系,从其原始状态起,便具有了个人与社会的两重性,而且随着较先进的文明不断战胜较落后的文明,一夫一妻制逐渐取代其他婚姻形式,这种两重性越来越明显和复杂。

婚姻,简言之是爱情色彩加伴侣关系。美国伦理学家布罗克指出:“婚姻的建立是罗曼蒂克、**和实际需求的奇异结合。”

关于“结合”,希腊神话说,宙斯把四手四足两面的人分成了两半,于是,尘世之中,这一半想念那一半,茶饭不思,辗转反侧,这一半寻找那一半,不畏艰难,天涯海角。

于是,有了爱情苦苦的追求,有了婚姻甜甜的享受。尤其那象征美满的圆形结婚戒指,不管在西方还是在东方,都受到人们的崇敬和祝福。

传说归传说,生活中人们对待婚姻的态度总是矛盾的:肯定赞美者,自不待言。否定贬抑者说:结婚如上锁,甚至如同套上绞索,只有死亡才能解脱之;怏怏不乐者说:结婚是专为女人发明的玩艺,男人只能勉强忍受;虚无者说:结婚嘛,年纪较小时还不应当,年纪较大时已无必要……种种种种。

最有思辨意味的说法是:一对夫妇,总依着两人中较为庸碌的一方之水准而生活的。以此为准的许多哲学家政治家艺术家科学家,终生未谈嫁娶,也是不容置疑的事实。

无论从哪方面看婚姻,肯定也好否定也好,正确也罢错误也罢,人们总是激情依旧,创造力犹在。事实上,自从婚姻问世以来,人们就总想冲破已有的婚姻习俗的制约;而当冲破它之后,又希望以一种新的婚姻法规来约束自己。婚姻就永远是一个悬而未决的问题了,一个分析研讨得越深入反而越会引起无穷无尽的争论的问题。

人们对待婚姻的态度不仅是矛盾的,且常常是自相矛盾的,具体到个人,就有了著名的“围城说”。但我们也注意到,由“围城说”而发展到今天的“懒得结婚”、“懒得离婚”现象,已不仅仅是个别人婚姻的困惑和失望,而是人类普遍的精神萎顿的一种表现了。

爱情和婚姻都是一种生活的联结,但常常是两种不同的联结。不知是哪位外国作家说过这么一句名言:只有完满的婚姻,决无美妙的婚姻。我们也可以说:只有美妙的爱情,决无完满的爱情。即使完满,那当初爱情的炽烈之火,在夫妻之间,随着时间的推移,也会变成友谊的温暖之火。所谓“夫妻恩爱”,终其一生,友谊恐怕比爱情占有更多的成分。

我们一般认为缺乏爱情的婚姻是没有牢固基础的,所以,在中国封建社会,人们就以土地和建立一个大的家庭以及蓄妾,作为一种精神上的寄托;而没有婚姻的爱情更不牢固,所以,如今人们就以频繁地变换情人来作为一种精神上的寄托。如果一个人与妻子或丈夫离婚并和情人结婚,那么这位刚由情人转成合法配偶的人同样会面临一种难堪的窘境,因为从这时起,丈夫或妻子可能开始四处寻找另一个情人了。

就像任何制度不可能是完美的一样,一夫一妻制尽管是人类最理想的婚姻形式,也自有其不足之处。如果我们剔除这样那样的道德因素,以性的力量是人类各种关系的基础这一出发点来看问题,我们可以也应该认为:无论是蓄妾,还是“情人潮”、“性大潮”的泛滥,既是对一夫一妻制婚姻的损害,也是对其缺陷的弥补。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一书中早就指出过:一夫一妻制是以通奸和卖淫作为补充的婚姻形式。

通奸和卖淫,尤其是后者,自然为普遍的社会道德所不容所不齿。人类婚姻的困境之所以比其它的困境更难以解脱,是因为它是一种建筑在本能之上的制度,这注定你无法铲除这些婚姻上的毒瘤,否则,现有的婚姻又将返回到比较落后的形式。今天,靠金钱建立的性关系,比靠其它的东西建立的性关系的增长率要高得多。甚至有人提出:婚姻也是一种消极的卖淫。

作者在采访过程中,就碰到过一个类似鲜廉寡耻的中年“大款”,此人曾是某研究院的研究员,知识水准颇高,直睁着眼镜后面的小眼睛说:

“我每年给我老婆10万元,得到的是5次差劲的**,还不如花这笔钱包一个靓妹,想怎么做就怎么做。”

因为生意上的业务,他经常到泰国,还以研究员特有的理性风格,谈到了泰国的合法妓院:

“那里既不是所谓罪恶的场所,也不是小说里描述的充满诗意的地方;而是剔除了**的神秘,把**当作商品来买卖的商场。把人类功能当商品来出卖当然是堕落的过程;但是出卖拥抱,与其它的出卖——比如说政治,又有什么区别呢?我们对前者较为愤恨,表明我们对身体比对精神看得更重。在商业化的社会中,希望最有力的人性冲动能逃避商品化的过程,未免太荒谬了。”

他理直气壮地发表了这番“高见”后,我居然怔怔的,一时无法反驳他。我不是不能反驳他,而是一时对爱情和婚姻有一种深深的失语感。

在物质话语霸权迅速统治我们这个世界的时候,也许我们的心灵也迅速物质化了。马克思曾精辟地指出:“物的世界的增值同人的世界的贬值成正比。”这个忙忙碌碌五颜六色的世界正在磨蚀我们生命中最可贵的激情,而使我们不再相信爱的价值,甚至不屑于爱。仿佛爱是可耻的!男人和女人之间的分分离离,只是为了满足各自对金钱、权力、地位、性或事业成功的欲望,而感情,只是一个借口。

至于婚姻,更是一道可以随时出入的炼狱之门,难道真如斯威夫特所说:

“天堂里有什么我们不知道,没有什么我们却很清楚——婚姻。”

人们常说:爱情可以是盲目的,婚姻则应该是理智的。

爱情的盲目,我们从神话中的丘比特的形象上就可以看出来:相对其他的成年神,他只是一个稚气的孩童;身附的翅膀,象征恋爱的不定无常;手中的利箭,则预示着日后恋爱双方的被伤害。但婚姻的理智,也仅仅是相对爱情而言,不过是一种迟到的有限的清醒罢了。因不了解而结合,因了解而分手。离婚,也就成了别无选择的选择。

有合就有分。

但人类离婚制度的确立,远比结婚制度的确立出现得为迟,中国古已有之的休妻现象,因为毫无妇女的权利可言,不能算是真正意义上的离婚。在英国,直到19世纪下半叶,才给离婚立法。本世纪初,在美国的内华达州,居然有一条挣钱的新途径,虽然有悖社会常情,但收益可观,即从事离婚业。当时离婚,在美国的其它州要么不合法,要么相当艰难,众多司法审理案中,要判决一桩婚姻的破灭,需经历缓慢慎重、费用昂贵、令人难堪的过程。而内华达州对离婚案却相当宽松,所以婚姻不幸者(尤其是名人)趋之若鹜,称之为“离婚者的天堂”。

内华达畸形发达的离婚业,今天当然已不复存在。哪里可以结婚,哪里也可以离婚。离婚率的不断上升,使各种各样的离婚指导性杂志报纸、电台电视台专栏节目应运而生。1997年,日本的一家离婚杂志《丽莎》一时卖得洛阳纸贵。杂志取名《丽莎》,是由于著名的好莱坞女明星伊丽莎白·泰勒有过多达8次的离婚纪录。

婚姻已失去了吸引力。社会从来没有面临对传统家庭的如此抛弃:同居者、单身家庭、单亲家庭的数量之多,在欧洲,大有赶超传统家庭之势。孤独,首先是一种身份,其次才是一种心理状态。

如果说求婚一般是男性主动,大部分情况下,离婚则是由女性提出。这一点,既反映了当今女性较男性的变化为大,也说明女性对婚姻质量的追求较男性为高。男性追求的成就感与女性追求的幸福感之差别,正在于此。

国外社会学家研究大量离婚个案,发现离婚配偶的平均婚龄是7年,因而婚后7年视为“婚姻危险期”。结婚7年,男女双方,在各方面都已趋向成熟,此时离异,既可避免年轻的草率,又没有中老年安于现状的惯性,也易为自己和他人接受,因此较为多见。

当代中国,婚姻家庭的大裂变大解构,笔者称之为“第三次离婚浪潮”。现代**关系中,性与爱的分裂,由起初的不自觉状态,几乎变成一条生活原则,爱的意义急剧消解,导致性的操作畸形泛滥,性海高涨,男女沉浮,波及最深的自然是家庭。而婚姻怪胎也层出不穷,最典型的证据是,婚姻的消费特征和婚姻的“克隆”现象日益明显。

婚姻呐?!

婚姻最常见的危机来自于第三者插足的婚外恋,以及金钱、权力和地位对人的支配和影响,另外,夫妻之间性生活的不和谐,亲属关系——尤其是婆媳关系——的障碍,结婚的草率,夫妻之间没完没了的争吵,等等,都会使婚姻走向失败。

近年来,在高知识结构阶层的婚姻中,还越来越明显地出现了一种新的危机征兆,所谓“无过错离婚主义”:外人看起来和睦美满的家庭,夫妻却处在幽闭的冷战状态,彼此之间怀有一种神秘的憎恨,连他们自己也无法确知这种憎恨从何而来,也不知道它的性质及其目的。让你大吃一惊的是,某天早晨他们突然离了婚,走出法院大门时,像小鸟一样快活。

当然,并不是所有走向失败的婚姻,都得到了法律的验证和一锤定音。事实上,还有更多在婚姻沉重的枷锁里挣扎的人们,虽然手头并未拿到那个小小的蓝皮本,但彼此已在家庭内“离婚”。家庭内“离婚”,已成为困扰我们的一大社会问题。

人性中有十分依赖、不负责任的弱点,常常我们办不到的事,却寄希望别人达成,尤其是最亲近的人。因此,婚姻的失望在所难免;无论大小,婚姻的破裂总有自己的过失在内。当你在婚姻中产生了一生的错觉,蓦然回首,即使你充满悔恨甚至怨恨的情怀,你仍将记得新婚时的那张雕花婚床,不管怎样,它总是非常美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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