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章:看不懂的日记
窗外雪花飘舞,院子里的所有都披上一层银装,这是久违了的景象。
我坐在书房里的沙发上,手里拿着一个厚厚的日记本,看几页,想一阵,可我想不起来这些自己亲笔写的日记是怎么回事。
里面是一堆古里古怪的事情,象梦幻一样特别。
首先特别的是这个日记本,封面是用一种动物的皮革制成,暗褐色,平滑光亮,还带着一些淡黄色的奇怪花纹,我曾经找行家看过,可最终也不知道这是用什么动物的皮做的。
里面的书页整整200张、400页,实际上不是纸张,而是一种天然的植物叶子制成,很薄,细密坚韧,最主要的是,它水浸不烂,火烧不燃,上面的字迹非常清晰。同样,这种树叶也不知道是什么树叶。
其次是里面记述的时间,从第一页的时间开始算,到最后一页的日期,整整过了14年零7个月。
这期间我的确出去经历了一次冒险,但根据妻子徐飞飞的说法,实际上只是出去了3个月零6天,根本就没有什么14年。否则,我现在该是个40多岁的中年人了。
第三是里面记述的内容,看上去都是我亲身经历的东西,可我几乎没什么印象,在脑子里只有一些模糊的、零碎的片段,看着这本日记,有些能对得上,有些则根本没有记忆,就象我被洗脑了一般。
里面也不是每天都记载事情,有的是连续好多天都记录着些事情,有的则一两个月一个字没写,大概是没什么事情可写,即使是这样,那400页上也都写得满满的。
和我一起经历过的耗子和大块头,也被一些零碎的记忆所困扰,曾经来帮我一起想、一起回忆,终于攒起来一部分,可最终这两个家伙失去了耐心,不想去费事,反正只知道我们一起去了阿富汗,然后又回来了,3个月,发了点小财,就这么点事儿,这就满足了。
还说那本子里的事情可能是我自己闲得无聊时写的小说,被我臭骂一顿——我自己写的东西我竟然读不懂?还有就是每天不吃不喝拼命地写,3个月也写不了这么一大本日记。
第四是里面记述的地点,竟然不像是在地球上,而是在另外一个世界,或者说另外一个星球上,这是最不可思议的事情——我似乎有过一次诡异的星际旅行。
最后一项不可理解的是,在那些汉字中间,偶尔还会出现一两行奇怪的符号,好像是文字,也应该是记录了什么东西,奇怪的是,我看着眼熟,却一个字不认识——从笔迹和感觉上说,这些符号明明也是我自己手写的。
有时候,我在睡梦中会看到一些奇怪的人物和景象,觉得非常熟悉、亲切,等醒过来的时候急急忙忙去翻那本日记,竟然有些能够吻合在一起,可又茫然不知是怎么回事。
——我想不起来,真的想不起来!困惑、纠结、茫然、烦躁……,我有种要疯掉的感觉。
我的性格有点偏执,越是搞不懂的东西,越想搞懂;越是想不起来的东西,越是要想起来。
那三个多月里,我遇到了什么事情?那本日记,怎么会那么厚、怎么会记录了14年多的事情?
我把这本日记读了无数遍了,里面的事情都很熟悉了,可也真的快把自己读疯了。
“好了阿龙,别看了,”飞飞端着冲好的茶进来:“我觉得你没有必要再纠结了,想不起来就想不起来,就是想起来了,也都是过去的事情了,没什么意义。”
“唉,也是,我只是纠结,”我接过茶来喝了一口:“我自己经历过的事情,怎么会记不住,真的很奇怪……”
“那有什么关系,你的日记里写的那些,你就当小说看看行了,”飞飞笑起来:“迪那奎亚伯爵阁下,还有那一堆美女和魔怪!”
我叹了口气。
飞飞说的“迪那奎亚伯爵阁下”,就是日记中的我——我自己读到这个都觉得诡异。
下面就是离奇事情的大致经过,当然,只是我能回忆起来的一部分——诡异世界的经历。
第一章 校园
我又在做噩梦,梦境里一个高大的人悬浮着,似乎穿着一件大黑袍,从头到尾黑乎乎,尖尖的帽子,看不清面目,只有两只眼睛放着光。
那东西向我张开双臂,象一只巨大的蝙蝠,他的手像是金属的骷髅爪子:“来帮助她们!来帮助我们!这是你的宿命,你躲不开的……”
他的身体中间出现了一点白光,白光越来越大,变成一个大的白色光圈,光圈中一个白色的影子袅袅婷婷地走来,看那修长窈窕的身材和走路的样子,象是个女人。
越来越近,看清了,是一个绝美的少女,金色的长发披肩,头上戴着黄金的花冠,额头上镶着一颗闪光的蓝宝石,一双清澈的蓝色明眸,朱唇闪着象宝石一样的光芒。
穿着白色的无袖长袍,袒露着皓白修长的双臂;两条雪白的长腿随着轻盈的步伐时隐时现,脚上穿着华丽的皮韦绊鞋,美得象一道亮丽的光芒,又象一位无比高贵优雅的女神。
女神就象从空中走来,走到我前面,面带微笑,向我伸出右手:“来吧,勇士!到我的世界来,让我们共享快乐与荣耀!”
她展开向我伸过来的手掌,手掌中是一团紫色的光芒,似乎是一颗紫色的珍珠在放光。
“呼”地一下,女神消失了,紫色光芒将我笼罩,我悠地腾空而起,在空中飘浮,看到了浩瀚的宇宙,灿烂的星系、星云和星星,而且我的身体不受控制地向那黑暗无际的宇宙深处飘去……
我拼命挣扎,可是身体根本不听使唤。
大叫一声醒了,猛地坐起来,浑身是汗。
飞飞也惊醒了,急忙坐起来:“怎么了?又做噩梦了?”
“不……是啊,奇怪的梦,真奇怪……”我捂着脑袋说:“我总是做些稀奇古怪的梦。”
“既然是梦就算了,你这个状况又不是一天两天了。”飞飞说:“赶快起床吧,今天有重要活动呢。”
司马校长年龄到了点,退休了。我们举行了盛大的欢送仪式,买了礼物,为老校长送行。
大家表面上都很高兴,可实际上心里都有股莫名的忧伤:这位被称为“胖校长”的司马校长是我们学校有史以来最有能力的一位校长,把学校整治的条理井然,事业轰轰烈烈,教学质量和科研水平在圈子里有口皆碑,而且为人和善,平易近人,非常得师生的拥护和爱戴。
就我个人而言,他是我的“伯乐”,我能在学校里混个客座教授,在学术界和文物收藏界混出点名气,也是他的慧眼和栽培。
新来的校长是位40多岁的女性,叫金宝霞,这位和胖校长完全不同,非常严厉,不苟言笑,做事雷厉风行倒是长处,但感觉有点刻薄——也许是女人的天性吧。
不过对我来说倒也没什么,反正我是聘任的,又不是学校的正式员工,弄不顶对,最多拍屁股走人。不过还好,我老师马闻聆教授延迟退休,还在学校里继续带研究生,总还能给我点支持。所以,我还是一直在学校的历史系里带课。
快到暑假了,我的课程都已经讲完,下半年是我的“研究时间”,没有代课的任务,这让我轻松了一点,可以专心地搞生意了。
湖北那边来电话,让我们接批货,可我约了个北京的客户,准备把一幅明代的古画出手;只好和耗子、大块头分头行动,让两个人开车去湖北接货,我自己在家里留守和璞轩,等那位客户。
这天,突然接到系里的陶教授的电话,求我帮他上两节合堂。
“宇教授,我知道你现在没课,就帮个忙吧,”他在电话里恳求:“我他娘的胆囊炎犯了,疼得要死要活,在医院里动不了了,求老弟你明天上午给帮忙上两节合堂课。”
“哟,陶教授,你不是有助教嘛,怎么找我……”
“唉唉,助教,我原来的助教调走了,新来的小申,刚毕业的博士,没经验,如果是小课让她凑合一下还好,这是我的通史合堂,四个班一起上,你知道有些调皮捣蛋的学生喜欢出难题难为老师,一个女孩子家,我怕她应付不来。你有上大课的经验,而且那些调皮孩子都崇拜你,只能求你了。”
“可别这么说哎。不过忙还是要帮的,我总不能辜负了您的信任,尽力而为吧。”
“太好了。这次要讲西周史的‘共和行政’了,课件什么的我都有,让小申发给你。当然,你要不满意就自己再弄弄,我知道你有自己的观点和看法,是‘共伯和’还是‘周召共和’的事儿咱们还打过架,不要紧,你可以按照你的思路和想法讲。”
“放心吧。但是你得赶快养好病哈,我替你盯下这次来,下次我可不接招了。”
“多谢多谢!一周就一次大课,到下周我就能出院了。等我出来请老弟你喝酒。”
“就您那破胆子还喝酒呢,还是省省吧,别把我的胆吓破了。”
“哈哈,你可别咒我,要不换喝茶也行啊。拜托了。”
“您在哪个医院,我去瞧瞧你。”
“不用不用,又不是什么要命的病……你帮我上课就已经够感谢的了。”
挂了电话,打开电脑邮箱看看,果然课件都发过来了。看了一遍,觉得很不满意,就自己动手又改造了一番,还让飞飞帮忙做了几张图片,又从头捋一遍,觉得明天应付两堂课没什么问题了。
第二天,在4号教学楼的五楼大电教室上课,历史系的四个班合在一起上,还来了不少别的系的学生旁听,其中有一部分是我的铁杆粉丝,只要是我讲课,不管讲什么都是要来听的,结果是电教室里坐满了人。
第一节课很顺利,第二节课的内容讲完,离下课还有15分钟,我就让学生提问题,然后现场一个一个地回答。反正肚里有,我不怕他们提什么古怪问题。
正讲着,突然听见教室门口有人喊:“宇教授,宇教授……”
扭头一看门口,是体育系的系副主任、副教授孙可君,大家都喊他“孙教授”,用手帕捂着额头,手上全是血。
我吃一惊,急忙停止讲课,走下讲台来到门口:“孙教授,怎么回事?”
“赶快,赶快救火吧,要出人命了!”孙教授急急忙忙地说。
“出人命?什么事情?”
“快跟我走,路上给你说!这事儿也只有你能应付了,去办公楼四楼,快!晚了,就得死人!我的老天,怎么会有这种事儿……”
我看他带着伤,知道出了很严重的事情,急忙回到讲台上,宣布提前下课,然后跟着孙教授往外走。
“到底什么事?”我一边走一边问:“你怎么头破了?”
“唉唉,麻烦大了,”孙教授手捂着额头,一边快步走一边说:“艺术系一个姓刘的女生,叫刘雯,嫉妒人家另外一个女生漂亮,带着两个男生找茬殴打人家,她的班主任何老师知道了,把刘雯狠狠训斥了一顿,让她给受害的女生道歉,她坚决不肯,何老师就让她把家长找来。”
“这很平常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