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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二章人类

“而且我们现在即便咬人,也不可能再把任何人都变成血族或者是血仆了。”

“为啥?”黄小北听得一愣。

“不清楚,反正十年战争后,所有密党血族都失去了这种制造后裔的能力。尽管在此之前就很少有人会这么做了。”

老卫很是认真道,“因为大多数人类的血统都对血族的血统有着某种强烈的排斥性,只有处子和少数人才能成功挺过初拥这一关。然而即便是挺过初拥,他们还经常容易暴走,过去就曾不止一次出现过失控的血仆或者是后裔,杀害自己主人或亲王的事情发生。”

老卫低头点上了一根烟,“所以不是特别需要,正常的血族根本不会对人类进行什么所谓的初拥。嗯,恋人除外,毕竟人类活的是真特么短。”

黄小北听得感慨无比,“好家伙,我还以为这过去的吸血鬼一个个都是前拥后簇,挥挥手就有成千上万的小弟听吩咐,原来你们都活的那么低调啊?”

老卫叼着烟嘿嘿的笑了,“你说的其实是对的,很早以前的血族别说是亲王那个级别的了,就算是普通的子爵男爵身边都有无数的血仆和后裔伺候,毕竟对他们而言制造血仆就是动动牙的事儿。然而不行啊,即便吸血鬼猎人和教会不管他们,他们手底下的血仆搞不好哪天也会暴走,想不低调都不行。”

说到这里,老卫很是八卦的竖起了一根手指头,贼兮兮道,“知道吗,在很远很远的过去咋们血族就曾出现过一位神人,知道为什么叫神人吗?因为那位神人曾经依靠自己的能力一口气制造出了十万血仆,号称要统治世界!”

“然后呢?”

“然后还没等他出发呢,就被自己手底下暴走的两万血仆给活活吃掉了.......妈耶,死的老惨了,据说吃的连根头发丝儿都不剩,至今都是作为学院的反面教材,用来警戒那些有点中二病和异想天开的学生。”

听到这里,黄小北不禁仰头看向了宿舍黑漆漆的屋顶道,“人类的血统有那么厉害吗?居然能让你们变得这么好,话说这到底是怎么做到的啊?”

老卫坐在床边,轻咳了一声,“也没你想的那么好,人类的血统虽然能抑制我们体内的嗜血基因,但要是我们中人类血统的比例太大的话,很容易影响初拥时的能力,所以学院这些年还是比较鼓励血族与血族之间的婚姻。”

老卫提醒了一声,“对了,你要是对《血统论》这方面感兴趣的话,可以回去去听听克莉丝汀教授的公开课,哦,你毕业了是吧?嘿嘿,可惜了,克里丝汀教授可是一位很美很美的美人哦。”

抱住了自己的脸,老卫一脸花痴道,“要不是遇见了琳琳,我说不定也会和贝尔特他们一块儿去给克莉丝汀教授表白,哇,那可真是我见过最美丽也最有女人味的御姐了。”

黄小北茫然的抬了抬眼睛。

克莉丝汀教授?是那个每次见到自己都笑的很好看,而且腿很长,欧派也很大的女孩子嘛?哎,她原来是教授吗?

话说御姐?上次看见她去食堂偷宵夜的时候,貌似是一脸呆萌的样子吧?

勾着卫斯林的肩膀,黄小北很是感慨的说道,“说真的老卫,这吸血鬼不咬人脖子,我到现在都不怎么太相信,进学院的前两年,随地随地身上都得备着点大蒜圣水十字架,就连睡觉都不敢睡踏实,生怕一不留神就成为了同学们的餐后甜点。要不是我当初那个室友,一脸鄙视的跟我说,“我就算吃屎都不会吃白痴”估摸现在我还得离你们远远的呢。”

老卫同样一脸鄙视的看着他,“我终于知道你为什么在学院不招人待见了。”

黄小北尴尬的咳嗽了两声,然后上上下下的打量着卫斯林,“可我怎么还是感觉不太对劲啊,这不咬人脖子吸血,完事儿还天天在太阳底下晃悠,饿了就是喝点动物血?你说你们还特么哪像是吸血鬼啊?”

见黄小北还是一副怀疑不解的样子,老卫笑了,其实他也能理解,你告诉一个普通人,现在这年头的吸血鬼都不咬人脖子了,估计就跟听见东北虎最近吃素了差不多。

“小北,我们是密党,不是魔党,我们是卡玛利拉,不是魔宴。当密党成立的那一天,当六大戒律写进我们历史的那一天,我们便不再与人类为敌。融入人类社会的我们,学习他们的一切,最终高于他们。当然,你也可以理解我们就是人类的一个分支,只是我们却更加高等,其实这种说法也没错,因为第一代祖先本就是人类。”

老卫神情悠扬的看向宿舍的屋顶。

“当我们选择与人类通婚的那一天,当我们放下骄傲踏进人类社会的那一刻,我们与他们之间便不再是过去的猎人与食物的关系。成立之初的密党一直都在寻找着某种平衡,不主动打扰人类,人类也不知道我们的存在,在此基础上,双方进行通婚。知道这种平衡是什么吗?那就是彻底融入人类的社会。”

“这么多年下来,我们的身体里都流淌着人类的血液,我们与他们生活在同一社会,甚至是同一屋檐。自密党成立后,自亚伯拉罕大公在密党大会上提出了血统大融合后,每一代血族都有着自己的人类朋友,都有着自己的人类妻子。当然,那些人大多不会知道我们的身份,就好像我老妈,至今她还以为老爸只是个普通的公司经理,以为我正在纽约的一家证券公司乖乖的上着班,以为琳琳只是一个很喜欢跳舞,以后想进入百老汇参加演出的女孩子。”

卫斯林认真的看着黄小北,“所以说,本就是人类的我们,为什么还要去杀戮自己的同胞?我们的体内流淌着他们的鲜血,他们的体内也有着我们的血液,在生存的条件得到满足的情况下,在避世的规则制约下,杀戮还有一丝存在的必要么?”

见黄小北还是有点没听懂,或者是没转过弯,老卫一拍脑门,干脆道,“你就这么想,你会愿意去咬自己朋友或者妻子的脖子吗?”

“没朋友,也没妻子......”

“你愿意咬你爹的脖子吗?”

“完全不想。”

“哎,对了,就是这个道理。”

是的,就像卫斯林说的那样,受人类社会的影响,血族早已不再是过去那般邪恶残忍的黑暗生物,因为他们本就是人类。

他们需要鲜血,可不等于就要杀人吸血,牛羊的鲜血一样可以维持他们的生命,而密党的第一条戒律就是避世!

什么叫避世?离得人类远远的,进入深山老林?不,大隐隐于市,密党的第一代元老们都很懂得这个道理,他们就在人类之间,他们就隐藏在你的四周,没有比这更好的保护了,也没有比这更完美的避世了。

默默地生活在人类之中,默默地注视着人类的社会,黑暗中的贵族们卸下了笼罩在自己身上的黑袍,收起獠牙,满怀笑容的走向了人类之间。学习,恋爱,工作,一代又一代下来,一代又一代的融合,他们早已将自己视作一个普通人,只有当黑夜降临时,凝望月光的他们,才会想起自己那古老的身份。

或许你每天见面的同事,你某个长得很帅气,学习很厉害的同学,又或者是某个让你心心念念,却总是对你若即若离的漂亮女生,他们都可能是那传说中的古老种族,但他们绝不会告诉你他们的身份,甚至于在聊起吸血鬼的话题时,他们还会兴致勃勃的凑上来,发表发表自己的观点。

避世,避于心,存于世,这便是血族的避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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