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午吃完饭,栾季晔就在宿舍躺了一会儿,就去教室上课了,栾季晔这次进班级,同学们看他的眼神明显和刚开学不一样,都有一种崇拜的神色。
栾季晔这次选择坐在前排的座位,等待老师过来。
这时,旁边一位棕色头发的白人姑娘对栾季晔说:“你是篮球队的栾吗?”
栾季晔说:“没错!”
“你好!我是崔西·露西尔!”那个女孩热情的说,还把手伸了出去。
“我叫栾季晔!”栾季晔也将手伸出去和女孩握手,尽管女孩知道自己叫什么,但他出于礼貌,还是重新自我介绍了一遍。
一下午的时间,栾季晔一直在学习,他认识到了学习的重要性,所以要文武双全,可能是因为胡涵颖的原因,所以栾季晔才会拼命学习。
放学之后,栾季晔直接在屋子里待着,看着手机,这时,有人敲门,栾季晔过去打开门一看,是露希尔,栾季晔笑着问:“有什么事吗?”
“没事,只是看你上课的时候嘴唇有点干,你一定是渴了。”露希尔说着,递给栾季晔一瓶可乐。
栾季晔接过可乐,不好意思地说:“咱们又不熟,你给我买可乐,我会过意不去的!”
“成了朋友不就熟悉了吗?”露希尔笑着说,然后和栾季晔说了声再见,就转身离开了,栾季晔看着手中的可乐,笑着说:“我现在这么受欢迎吗?”
现在的栾季晔可不是高中时候的栾季晔,因为和胡涵颖的接触,EQ(情商)高了不少,也不再是那个高冷的有些令人讨厌的男孩儿,而是一个充满阳光的男孩,而且性格比以前更开朗了!
第二天,也就是比赛日,不仅队员们兴奋,全校的同学爷们比队员们还兴奋,因为今天本校不比上课,还可以去看球赛。
栾季晔在体育馆进行最后的训练,过了一会儿,普林斯顿大学的球员已经来了,看样子气势汹汹。
比赛依旧在六点钟准时开始,但是有些耐不住寂寞的同学早已坐在球场内等待即将开始的精彩比赛。
“嘿!邓恩!”普林斯顿大学的一个队员说。
“杰迪!你的脚伤好了?”邓恩说。
“早就好了!这下你们可要小心了,我们去年因为大义可输了一分,这次不仅因为我的复出,而且我们对的最佳新秀可是跃跃欲试呢!”杰迪说着指了指在一边投射三分球的人,继续说:“他是亚伯拉罕·艾伯特!可是今年我们的王牌!你们的呢?”杰迪问。
邓恩看了看同样在练习三分球的栾季晔,说:“是那个华人!叫栾季晔!”
杰迪看了看,什么也没说,拍了拍邓恩的肩膀说:“好运!”说完直接转身归队了。
此时的邓恩真的想照着杰迪的屁股把他踹飞出去,虽然以前自己也看不起华人,但现在被他认可的华人既是朋友,有时自己的队员,他绝不容忍别人看不起自己的队员。
想着,然后过去对栾季晔说:“栾!”
栾季晔回头,说:“什么事?队长!”
邓恩指了指亚伯拉罕,说:“今晚你给我打爆他!”说完就自顾自的练习投篮去了。
栾季晔一头雾水。
......
时间过得很快,六点了,全场开始沸腾起来,一阵哨声,双方球员都已准备就绪。
普林斯顿大学的首发:艾伯特、桑德森、查理、格林奇、杰迪。
哈佛大学的首发依旧,开始跳球,首先由邓恩和同样身为中锋的杰迪争球权,裁判说了声准备,然后讲求抛向空中,邓恩杰迪几乎同时起跳,而且同时触碰到了求,邓恩的手指似乎比杰迪长,将球权勉强争到手中。
后面的吉尔斯拿到球就立刻传给了栾季晔,现在的栾季晔仅仅用一场比赛证明自己可以当上球队的核心。
栾季晔拿着球就立刻对上了艾伯特。
栾季晔想甩开艾伯特,但栾季晔发现艾伯特的脚步比自己快很多,立刻就又堵住了栾季晔,无奈,将球传给内线的邓恩,邓恩接到球顶开了杰迪,然后来了个篮下拉杆灌篮!
全场几乎都是哈佛队的球迷,一看这来势汹涌的灌篮都激动得站起来欢呼,鼓掌和尖叫。
头一个两分被邓恩得到,但栾季晔今天有些紧张,因为邓恩让自己打爆这个艾伯特,但他估计自己很有可能被打爆!
杰迪一脸不爽的发球给艾伯特,艾伯特接住球又对上了栾季晔,栾季晔利用贴身防守想守住这个强大的敌人,但自己完全是想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