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与商场并无本质差别。从商家角度说,都是为您供货,满足需求。从消费者角度看,则同属“温柔的陷阱”;为我服务是标,诱我钞票是本。而从“逛”,即没啥目的地闲遛的角度,不知别人如何看,反正我是偏爱超市的。商场在我眼中压根不是逛的地方。想要什么,直奔相关柜台,捎事挑选,买下便走。所以许多人尤其是女性有“逛”商场一说,常令我迷惑不解。也许我不适应商场那货多人杂、空气混浊的氛围?但有些超市人也不算少呀?恐怕还与商场的买卖关糸太明显有关吧。早年的营业员一个个横眉冷对的印痕,潜意识中仍让我不寒而栗。现在却又矫枉过正了些。你刚对某一商品斜下眼睛,她那边立马粘了上来。微笑虽比横眉受用些,语言却又甜得我头皮发麻。你买吧,本无此意或不甚喜欢。不买吧,尤其是禁不住劝诱挑选一番后,更欠她什么似的,老大的不过意。这也罢了,有时你掉脸开溜,身后还追来句“瞧他那穷样”之类道别词。超市较得人欢心的原因,恐怕就在于它“自选”的方式,最大程度淡化了实质也薄如白纸的买卖味上了。以至它真正“温柔”起来,使得你至少在某些瞬间忘了它也是个“陷阱”。职业化的笑脸,化而为花花绿绿的货物之纯真的“微笑”。人与货的沟通是如此坦然而便当。缤纷的包装如媚眼,撩得你心旌摇荡。繁复的香气似纤手,挠得你心眼儿痒痒。情不自禁便这个拿来瞅瞅,那个揽来嗅嗅。尽管腰包不安地呻唤,你也暂时把它们抛在了脑后。在如此自由而热诚的环境中,有时你简直还大有种元首在昴然巡阅的自得呢!普店之下,莫非吾物。予取予弃,一任己断。超市竟在无形中(尽管那么短暂而虚幻地)满足了我们某种深层而隐秘的欲望。恐怕它的发明者也始料不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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