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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心录——中国当代文学中所描述的美国华族

(本文系作者于2000年10月在纽约召开的《华族对美国的贡献》国际学术研讨会上发言。)

中国有一种优越的生存本能,一种新奇的、超自然的、非凡的活力……她学会了如何使自己的灵魂——呜呼!那个经常受伤的灵魂——振作起来……在她的笑声中,我有时发现一种懒于革新的惰性,有时则发现一种颇觉高傲的保守。懒惰?高傲?到底是什么?我也不清楚。然而在她灵魂深处的某个地方,存在着一种老犬的狡黠,一种给人以奇怪印象的狡黠。多么奇怪又古老的灵魂!多么伟大而又古老的灵魂!

——摘自林语堂先生1939年出版的《吾国吾民》一书开篇引言

一、英文的中国与中文的美国

华族对于美国的贡献,除经济、工商、科技、社会、服务等诸多方面之外,文化亦是其中的重要方面。而在文化的传播渗透中,文学作品功不可没。

由于中美语言的不同,所有同美国有关的华族文学作品,在事实上分成了两大类别:用英文书写(或被翻译成英文)并出版,表现华族历史、生活(大部分故事发生在中国本土)的小说;用中文书写、在中国大陆以及港台地区出版、表现华族在美国生活的作品。这两大不同语种却又源于华族生活的文学作品,在功能上具有双向的作用:英文作品中所描写的“中国”和“中国人”,使得阅读英文的美国人,可从中直接感受中国的文化魅力和中国人的独立品格,它们对于美国多元文化的影响,是长期的、无形的和渐进的。而中文作品中所描写的华族在美国的生活,使世界各地的中文读者,可间接体验今天在美的华族,正由过去的从属地位演进为美国主流民族之一的趋势。华族在美国所获取的种种成就,将成为美国历史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

英文的中国

在“英文的中国”里,大致可分为以下几种类型:

A:“五四”新文化运动前后留学美国的学者作家,直接用英文写作有关中国的著作。例如林语堂先生的《京华烟云》、《吾国吾民》等。美国作家赛珍珠在为《吾国吾民》一书所作的序文中评论说:“中国人向来就是一个骄傲的民族,它具有坦率与自豪的资本。对中国的理解应该是具有智慧和洞察力的理解……这本书问世了,正如所有伟大的书籍终会问世一样。它满足了以上所有这些要求。它实事求是,不为真实而羞愧。它写得骄傲,写得幽默,写得美妙,既严肃又欢快,对古今中国都能给予正确的理解和评价。我认为这是迄今为止最真实、最深刻、最完备、最重要的一部关于中国的著作。更值得称道的是,它是由一位中国人写的,一位现代的中国人,他的根基深深地扎在过去,他丰硕的果实却结在今天。”(摘引自1994年学林出版社出版的《中国人》全译本。)

B:曾在美国留学后归国的作家,文学成就斐然,许多作品被译成英文在美国出版。例如胡适、老舍、巴金、冰心等人。其中老舍先生的《骆驼祥子》(英译书名为《洋车夫》),在纽约出版,一时风靡美国,一年内发行100万册,成为当年的畅销书。还有《离婚》、《四世同堂》(英译为《黄色风暴》)、《猫城记》等等,被美国一些书评家认为“含蓄地全面地证明了中国光荣的、高尚的道德传统。”“能够超越出去,从有限的世界见出无限的世界。”“它给人以历史感、文化感、民族性——一个数千年所凝聚发展而成的中国人个性,都从这些卑劣、奴相、忍辱、恭顺、奉承以及奋斗、刻苦、勇敢、正义、平凡的人物身上,充分表现了出来。”(摘引自《老舍研究在美国》。)

C:移居美国多年的华裔作家,用英文写作的作品。例如第一代华人移民的后裔,在美国本土生长的作家汤婷婷女士的《女斗士》;20世纪五六十年代移民美国的聂华苓等;改革开放后移民美国的大陆人郑念的“**”纪实《上海生死劫》、定居英国的“知青”张戎,用英文写作并出版了长篇纪实作品《鸿》。美国的《时代周刊》曾评论说:“张戎的写作手法不同凡响,她娓娓道来,不动声色……大有狄更斯之风格。”还有近年来因《等待》一书在美获奖的新人哈京等等。

D:港台与大陆作家所著的优秀文学作品的英译本。例如王蒙先生的《布礼》(《布礼》BOLSHEVIKSALUTE(华盛顿大学出版社翻译出版)1989年。)、《坚硬的稀粥》(《坚硬的稀粥及其他故事》

THESTUBBORNPORRIDGEANDOTHERSTORIES(美国GEOGEBRAZILLER出版社出版)1994年。)、《活动变人形》(《相见时难》ALIENATION(**三联书店出版)1993年。)。他的短篇小说《买买提处长逸事》还被收入美国中学英文课教材。冯骥才先生的《三寸金莲》(《三寸金莲》(美国夏威夷大学出版社)。)、《100个人的十年》(《100个人的十年》(美国蓝登书屋出版)。)。张洁的《沉重的翅膀》(《沉重的翅膀》HEAVYWINGS(美国GROVEWEIDENFELD出版社)。)、《幽默小说集》(《幽默小说集》ASLONGASHOTHINGHAPPENSHOTHINGWILL(出版社同上)。)、《爱是不能忘记的》(《爱是不能忘记的》LOVEMUSTNOTBEFORGOTTEN(美国CHINABOOKS出版社)。)。(1992年张洁还曾获赠“HONORARYMEMBEROFAMERICANACADEMYANDINSTITUTEOFA RTSANDLETTERS”称号。)还有张辛欣的《北京人》、莫言的《红高梁》、王朔、余华、虹影等作家的作品,以及北京外文局翻译出版的许多当代文学译作。由于篇目繁多,无法在此一一列举。

E:美国汉学界的华裔学者,如柳无忌、洪业、陈世骧、周策纵、夏志清、叶维廉、许芥煜、刘若愚、罗郁正、余国藩、王靖宇、李欧梵、王靖献等人。虽然他们创作的是大量著述并非小说,却在翻译和研究方面,开一代学术之风尚,为汉学传播做出巨大努力和成就。

英文写作与译成英文的作品,是给美国人读的,虽然目前尚未完全进入美国的主流文化阅读,我们也很难知道它们究竟对美国人的文化心理产生了怎样的影响,但通过这些作品,艰难的沟通已经开始并正在步步深入。美国读者会逐渐懂得,那个曾经封闭的古国,不仅有着悠远丰厚的文化遗产,更有着积极进取的力量和智慧。中华民族既有着自己独特的文化、语言、生存方式,具有对人类世界和自然环境在哲学意义上的诠释,但在人性的本质上,任何民族之间都具有相通的符码,无论用何种语言书写的文学作品,它所表现的人性深度、情感、欲望和对于自由正义和真善美的渴求,都能唤起人们内心的共鸣和震荡。

英文的中国,为英文读者打开了一扇沉重的中国之门,把遥远而神秘的中国拉近到眼前,可以细细察看。也为那些对中国一无所知却又狂妄自大的美国人,扭转着历史留下的种种偏见。或许有一个美国人,就是因为读过某个关于中国的英文小说,被深深打动并从此对中国发生了兴趣呢。

中文的美国

对于“中文的美国”,我们应该知道得更为清楚些。

除了老一辈的学者,如胡适、冰心等20世纪二三十年代写下的留美印象记和散文之外,那些20世纪五六十年代赴美留学的港台作家,又写下了大量有关新移民在美国生活的文学作品。从华族千百年来“落叶归根”的文化心理,进入到“落地生根”的现代意识,是华族文学作品思想内蕴的一大进展。中国大陆改革开放20年来,陆续访美的作家所写的访美观感和散文随笔,定居美国的“留学人”所写的“留学生文学”,以及旅居美国后归国的学人所写的美国生活纪实,更进一步拓宽了这片领域。在“中文的美国”中,已表现出华族逐渐融入美国主流社会的态势,开始成为超越阶级和国籍的世界公民。美国华族不再仅仅是屈辱的华工、偷渡客、蜗居唐人街的商贩店主,至20世纪末,美国华族的知识阶层在美成功创业的比重越来越大,他们在政治、经济、商业、文化方面对美国社会做出种种贡献,在文学作品中都得到了局部和相关的反映。

“留学生文学”是“中文的美国”中,一支装备精良、技术全面的主力部队。根据不完全的资料,在纪实文学一类中,近年来较为流行的有钱宁的《留学美国》,陈燕妮的《遭遇美国》、《告诉你一个真美国》,周励的《曼哈顿的中国女人》,高小刚等人合集的《女博士旅美打工记》,曹桂林的《绿卡:北京姑娘在纽约》等。在这些作品中,新一代大陆移民在美国拼搏奋斗的艰辛和顽强的真实例证,可触可感,催人泪下。对美国社会的解析和批判,也有一定深度。

小说作品历经20年的磨砺,已呈现出较为成熟的状态。故事的内容和表现方式,与纪实作品相比,则更丰富复杂更曲折含蓄。近年来较为活跃的小说作者,可开出一串长长的名单:严歌苓、小楂、严力、薛海翔、戴舫、高小刚、于癅、坚妮、卢新华……他们的作品“凸现着人们在变革中那种追求与彷徨、兴奋与痛苦同时交织的复杂心态”。“不少留学生作品中所透露的那种接近与疏离、清醒与惆怅、获得与失落以及乡愁、乡怨等情感,从一个新角度,展现了现代人心灵深层的搏动。”“‘苦’逼得他们充分发挥了自己体力上和智力上的潜力,适应了那里激烈的生存竞争”,“他们由此更深地入了国外社会,对中西文化的矛盾冲突,对无根的边缘地位,有着进一步的体验……这些作品既可看作是我国留学生文学的延续,同时也可视作为作者所在国多元文化的一个组成部分。”(摘自《中国留学生文学大系——当代小说欧美卷》序一,作者江曾培。)

下面,我将对近年来在中国国内发表的“留学生文学”,作一个简单的综述。

二、华族为美国贡献了什么

应该认为,“留学生文学”中所间接地折射出华族对美国社会的贡献,更多体现在对美国多元文化的影响,属于精神和心理的范畴。

我将此大致分为以下几个方面:自尊、自强、自由。

自尊

对于个人尊严、人格平等、传统文化美德的褒扬,对于丧失民族自信、丧失尊严的焦虑,是大多数留学生文学作品中反复出现的基调。作品中的人物几乎都有意无意地认同着这个原则:在光怪陆离的异国土地上,“尊严”这块心灵的领地,决不可轻易放弃。无论何等绝望的境遇,中国人在贫困潦倒的外表之下,仍然竭尽所能小心翼翼地维持着自尊和骄傲。这种也许可以被称作“爱面子”的虚荣习性,骨子里却是一种凌然不可侵犯的“古中央之国”的遗传基因。他们在与美国社会的不断冲突与磨合中,依旧深藏着中国人善良、友好、自律、严谨的品格。他们以此作为盾牌和矛剑,在自卫防范外来伤害的同时又可随时灵活出击。这种顽强坚忍的民族性,使他们在人欲物欲横流的异域,如蚕食般默默开拓着自己的生存空间,得以立足并逐渐得到美国人的认同与欣赏。

来自上海的女作家王周生所写的长篇小说《陪读夫人》,较为强烈地表达了作为中国人的尊严和女性的自尊。故事描述一位在美攻读博士学位的大陆留学生和他的夫人、孩子,为了解决住房、孩子就学和大学学费的困难,入住一户美国家庭。美国家庭中的丈夫乔丹是位律师,妻子露西亚是一家银行的部门经理,收入颇丰,属典型的美国中产阶级。“陪读夫人”蒋卓君的工作是为这家人做清洁、准备早晚饭和看管小孩汤姆,月薪400美元。卓君努力工作,处处考虑丈夫廖沈读书的辛苦和难处,为了有一个安定的生活环境,常常宁愿委屈自己和儿子,把寂寞和郁闷藏在心里。她烧得一手好菜,精心养护小汤姆,言行举止大方得体,很快得到了乔丹和露西亚的信任和赞赏。乔丹是一个通情达理、公正宽厚,懂得关心和理解别人的人,他和卓君常如朋友一般交谈,有时还将办案中遇到的“华裔移民”问题(比如什么叫做“赤脚医生”)向卓君请教。但露西亚却骄傲而自私,经常让卓君加班带孩子,多次耽误了卓君每周三晚上的英语课,不仅丝毫不感到抱歉而且还不付加班费,并在钱的事情上斤斤计较,她的信条是:不要轻易开支票,哪怕只是一分钱。

引文:

“闻闻看,汤姆,这是红豆,红豆的香味。记住,要和别人分享,东西才好吃,一个人吃就没味了!”

“艾拉(露西亚为卓君起的英文名字),听上去你在给我儿子宣传共产主义思想!”

她回头一看,露西亚倚在汤姆房间的门框上,打扮得美丽、高雅,翡翠色的长裙、白色的丝绸围巾,光闪闪的耳环微微颤动,她微笑地望着两个人,好像观察他们已多时。

“这是你们美国出的书啊!”露西亚的话使她略略有些吃惊。

“这说明,美国人也有被共产主义迷惑的时候。”露西亚的身上飘来一股幽雅的香水味,边说,边走过来从她手中抱过汤姆,汤姆不高兴地哼了两声,在她手里挣扎。(上海文艺出版社出版《陪读夫人》第83页。)

又如:

“汤姆给妈妈先吃,是个好孩子!”蒋卓君称赞道。听到蒋卓君的表扬,汤姆笑眯了眼。

露西亚又惊奇又高兴。她万万没有想到汤姆会把饼干先给她吃。但是嚼着嚼着,她突然皱起了眉头:“艾拉,是你教汤姆把东西先给别人吃的?”

“是的,他先给别人吃,我就亲他,表扬他。”蒋卓君不无得意地说。

“你是在用你们的一套教育汤姆。”露西亚忧心忡忡地说,“像这样教下去,将来汤姆把他的工资也会拿去送人的!”

蒋卓君被露西亚的奇谈怪论弄得哭笑不得:“这是分享,是人之常情呀!”

“我们在大学里选修过马克思主义这门课,我知道共产主义就是把属于私人的东西给别人,毫无私有财产可言,所以美国人恨它。”

“你的理解并不准确。分享不是共产主义的专利,原始社会就有了,你们美国人难道不教孩子和别人分享?”蒋卓君争辩说。(上海文艺出版社出版《陪读夫人》第85页。)

卓君渐渐与露西亚这种极端个人主义的价值观发生了矛盾,但卓君一忍再忍。终于有一次,因为露西亚发现电话账单上多出一个她并未使用过的电话号码,虽然这个电话只有83美分,而且卓君一再表示自己并没有打过这个电话,还让她看了自己的电话号码本,露西亚仍是不依不饶地穷追不休,根本不相信卓君的解释。卓君感到露西亚伤害了自己,决定离开这儿,去租一间属于自己的房子,再苦再穷也不愿继续寄人篱下了。乔丹醒悟到自己的疏忽,和廖沈焦急地四处寻找卓君。

引文:

……露西亚实在太过分了,她让蒋卓君的自尊心受到极大的伤害,这是常人难以接受的屈辱。蒋卓君也许不愿再回到他们家,想到这里,乔丹很难过。

……

乔丹再一次认真地称呼她,眼前这个看上去温顺的中国女人,原来骨子里藏着这么股傲气……好一个外表温柔而内心倔强的女人!

……

乔丹失望地说:“我知道,你在我们家感到很孤独,很苦闷。露西亚有很多缺点,她不关心别人,眼里只有自己,这更增加了你的痛苦……”

乔丹露出懊丧的样子:“……和你一样,我曾经把她自私、吝啬的缺点看做是犹太民族的个性特征……有的人甚至把这种防御性行为发展到许多领域……”(上海文艺出版社出版《陪读夫人》第171页—179页。)

在乔丹的说服、坚持下,露西亚向卓君道了歉。卓君暂时回到了露西亚的家。后来的日子里,两家人依然和睦相处。在乔丹对露西亚逐渐冷淡的压力下,露西亚也试图改变自己,努力学习为他人着想。

引文:

“科尔医生给我的第一张处方是:学会关心别人……科尔医生认为,我的个性很鲜明,很有主见,但是,我太极端,在表现自己个性时过于自私,没有顾及别人的利益,所以容易伤害别人。他叫我记住这样的话:给予和分享是最健全的INDIVIDUALISM,从中能够为自己带来很多乐趣。”(同上,第202页。)

“蒋,我能帮你什么忙吗?”露西亚从楼上下来,对在厨房里忙着准备中饭的蒋卓君问道。她今天下午要去旧金山参加一个银行家的聚会,上午在家做准备。

今天是怎么了?露西亚关心起她来了。来她家半年,蒋卓君从来没有听露西亚对她说过这句美国人几乎每天都要说的话,她有点受宠若惊,慌忙说:“不不,我没有什么要帮忙的,你陪汤姆玩玩吧!”(同上,第199页。)

这场风波过去之后,乔丹已在朝夕相处的日常生活中,一次次被卓君坦诚率真朴素的品质所打动,他向卓君表示自己爱上了她,但卓君对他说自己只是喜欢他。

引文:

“可是,心理医生不是全能的,他去过了,但很失望。因为他内心深处摆脱不了另一个人,也就是说他实际上悄悄爱上了另一个人……”

蒋卓君突然警惕起来,乔丹不是在玩什么游戏吧?然而她不动声色地说:“……他爱的那个女人是不是也爱他呢?”……“不,那不是爱,”她竭力使自己平静,“爱(LOVE)和喜欢(LIKE)是不一样的,你能体会到这之间的差别。”(上海文艺出版社出版《陪读夫人》第211页。)

卓君身上那种毫不做作的自尊自爱和坦诚,赢得了乔丹的尊重和珍惜。在乔丹和露西亚真诚地为她生日举办的小小家宴之后,她将离开这个“家”,带着自己用劳动挣来的学费,欣悦地走进大学校门,不再是“陪”而且还要“读”。她终于自立了,这是卓君来美国的真正愿望和梦想。

曾经短暂地走进了乔丹和露西亚家庭生活的蒋卓君,这个纤弱却又顽强的中国女人,将会留在乔丹夫妇的记忆中。她用自己平常而天然的品质,扭转了露西亚的偏见,也影响了露西亚一类美国人为人处事的方式。这部小说中这一个“个别”的中国留学生形象中,浓缩了许多中国人的影子。华族用耐心和忍让,保护着自己近于固执的自尊,也悄悄改变着周围的美国人。这种“润物细无声”的“软性侵略”,是非常中国化的。《陪读夫人》的故事结构、叙述方式虽然比较传统,但语言质朴流畅,人物个性鲜明,情感真挚饱满,有很强的感染力。

另外,在高小刚的短篇小说《纹斯船长》,严歌苓的短篇小说《栗色头发》、《拉斯维加斯的谜语》、《女房东》,常罡的短篇小说《诗人的白衬衫》中,对于中国留学生坚守自己的民族尊严的种种艰辛,都有感人的描述。

高小刚的《纹斯船长》,结构紧凑严谨、语言密集简洁、人物栩栩如生,是一部很有特色的作品。故事讲述一位假期打工的中国留学生,在阿拉斯加的基纳河口,同一位名叫纹斯的美国印地安男子,合伙包船运送鲜鱼的经历。傲慢冷漠蛮横的纹斯“船长”,既不喜欢学生也不喜欢中国人,根本没把那个瘦弱的中国小伙儿放在眼里,他要求“我”一人干几个人的工作,在恶劣的工作条件下,从事危险又粗重的活计。“我”虽然不喜欢纹斯船长,但“我”留了下来。在以后长达两个月“地狱”般的海上生涯中,“我”以顽强的意志和智慧,担负起超体力的高强度高技术劳作,一次次战胜了险恶风浪以及精神上的孤独,那种对自己身体和心理的极限挑战行为,在作品中有大量近于残酷的描述。渔季终于过去时,“我”和纹斯船长“如同两具地穴里出来的游尸”,“我俩全疯了”(上海文艺出版社《中国留学生文学大系——当代小说欧美卷》第267页。)。“我”拿到了应得的报酬,也赢得了纹斯船长的尊重。

引文:

另一个可以察觉的变化,便是纹斯船长和我之间的紧张,已慢慢消解了许多。尤其自那次风暴中的远航后,我觉得他增加了几分对我的尊敬。每当我在舱里休息,头顶上很少再响起那令人憎恶的皮靴声。他和我说话时,脸上也不再出现那种阴暗厌恶的神情。(上海文艺出版社《中国留学生文学大系——当代小说欧美卷》第275页。)

我想,如果仅仅只是为了打工挣钱,任何人都不会轻易用自己的生命作为抵押。“我”其实始终是在试图证明某种与自己精神有关的东西,是尊严和价值、是自由和创造。《纹斯船长》刻画的并非是那个自大凶狠的纹斯船长,而是作者本人,是“我”赢得纹斯船长尊敬的心理过程,“我”是华族男儿走向世界的形象——“也许还是我妈说得对,我从小,就长着那么几根铤而走险的骨头。”(同上,第261页。)“我没有选择,只有接受他的挑战。”(同上,第271页。)“我于是常想着我在阿拉斯加的那些日子。觉得那是我最自由、最有创造性的一段光阴。”(同上,第278页。)

我愿意用作品中的这些文字,作为第一部分论述的结语。因为它们形象地印证了我关于尊严的话题。许多年来,华族与来自各国的移民,共同创造着美国的繁荣,历尽艰辛,九死一生,凭借的就是这种坚忍不拔的民族精神。

自强

但栖息于美国社会各阶层的华族本身,不会仅仅满足于向世界展示华族的优秀品质,文学作品也不会停留在对华族的赞美和怜惜上。随着中国大陆留学生和移民越来越多地拥向美国,华族对于创业与成功、用才智与头脑致富、参与美国政治的愿望也越发强烈。第五代华族移民经过多年求学打工的辛苦之后,如今他们已渐渐羽翼**来势凶猛,在许多美国公司中成为技术主力或拥有了自己的产业。华族白领与华族商贾们,开始雄心勃勃地进军曼哈顿华尔街、议会、英语文化世界。进入20世纪90年代,留学生文学显露出逐渐成熟的趋势,在许多作品中,都反映出“留学人”渴望融入美国主流社会,与美国公民共建这片自由土地的心态与行动。

小说中的故事在发展延续,从“自尊”迈入“自强”,步步为营。

特别值得介绍的是严力的小说《血液的行为》和薛海翔的《早安,美利坚》。

《血液的行为》是一部带有荒诞色彩的现代小说。故事讲述了一位来自大陆的留学生李雄,由于“**”的遭遇,在心理上认同了自己身上流动的是地主爷爷遗传给他的“地主的血”。爷爷生前曾在医院里换了20次血,认为自己已经把地主的血换成了贫农的血。爷爷更希望孙子出国前,能把血换成“无产阶级”的血再走。李雄到美国后,为生计做过股票办过公司,但都没有成功。女友珍妮告诉他说,血液性格决定了一个人的大部分行为,她说她自己身上的血液成分是奶酪和土豆组成的。李雄由此终于醒悟到:“现代时代变了,我要换的不再是贫农的而是亿万富翁的血,或是天才的血。”“比尔·盖茨几年就把他的电脑公司发展成世界最大的电脑公司,这不是侥幸的事情。那可口可乐公司用一张配方就成为了世界上最大的公司,几乎人人都喝可口可乐,人人的血液里都有可口可乐,对了,必须让可口可乐像血液一样流动在血管里面才能做一个成功的商人。”(上海文艺出版社《中国留学生文学大系——当代小说欧美卷》第522页—第523页。)于是他开始痴迷地实施他的换血计划,先用针管把自己的血抽出三管,再输入三管可口可乐,感觉并无不适,精神也不错。这样坚持换了两个星期的血,他的头脑中迅速出现了各种经商的灵感。他和女友开始改装一家即将破产的咖啡馆,结果生意大好,预约的客人排队排到了两个月以后,还开了连锁分店。他买的股票也翻了几十倍,不到一年时间,成了千万富翁。有一次,李雄被邀请为一家新落成的文化俱乐部剪彩,他大笔一挥就开了一张五万元的赞助支票。活动中,有位诗人朗诵一首题为《纽约》的诗,其中的两句诗给了他极其深刻的触动:“纽约在世界的心脏里洗血,把血洗成流向地球各地的可口可乐!”(同上,第527页。)他惊讶竟然会有人同自己的想法如此投合,就想把这两句诗印在餐馆的宣传品上,并与诗人会见交谈,希望成为诗人的赞助人。他为诗人表演了自己换血的过程,还约请诗人来写他的传记。传记出版后,此书发行的第一个星期里就有几十个人试着自己换血而被送到医院抢救。**为此成立了一个调查小组,对李雄的血液进行化验。虽然化验结果证明李雄的血液里有许多可口可乐的成分,但美国**认为此书只能作为科幻小说来推销,并愿与李雄签订秘密合同,给**一些时间在医学上研究这一特殊现象。李雄认为这样的话,自己就变成了招摇撞骗的人,他的名誉受到了损失。**官员让诗人承担责任,要诗人向公众解释说,是他的臆想症造成了现在的局面,而李雄的成功只不过被他借用来证明自己的臆想罢了。诗人说这样的话,他的名誉也受到损失,除非在纽约的时代广场上,树立一个大型广告牌,写上他的那两句关于洗血的诗,但**不同意。最后李雄和诗人在真实和良心之间选择了救人——为了避免更多的年轻人因换血贻误生命,他们放弃了广告牌,诗人继续去写自己的诗,李雄也继续去做自己的生意了。引文:

珍妮说你应该交这个朋友,因为只有他具有把血换成可口可乐的想像,你们应该是有血缘关系的。他说你这么一说我倒是觉得可以让他为我们写传记,他会写得有声有色,你觉得呢?她说是可以考虑的,只不过一旦发表后就会有许多人也要去换血,这个世界就乱了。他说已经发现的东西早晚是要曝光的,只是早一点和晚一点的事情,我倒是有欲望想看看世人的反应,那一定会很有意思,我现在都能想像舆论为这一事件所进行的风起云涌……(上海文艺出版社《中国留学生文学大系——当代小说欧美卷》第531页。)

这部小说虽然纯属虚构,但由于故事的起点和基调,建立在中国大陆几十年实行的阶级论和血统论的根源之上,所以仍给人以历史的真实感。正如赛珍珠在20世纪30年代所说:“这些青年知识分子的智力结构也不得不受影响,就好比要从坑坑洼洼的乡间小路时期一下子跳到飞机时代,中间的空隙是巨大的。”(学林出版社林语堂著《中国人》,赛珍珠原序。)李雄换血后立即获得了商业灵感,实际象征着某种个人意识和观念的转换,从农业社会直接进入了工业文明时代。表明大陆来美谋求发展的华族青年,完全可拥有超越白人的头脑和智慧,他们渴望着在美国享有与白人同等的经济地位和政治地位,他们比美国人具有更强的奋斗拼搏精神、更为灵活与旺盛的创造力,一旦有机会进入发射基地,他们就会如同火箭般迅速升空,并携带着足够的助推器。踌躇满志的李雄把自己的血换成了可口可乐,用美国的可口可乐滋养自己,他必须借助于美国的“高速公路”,来到达自己的目的地。他成功了,他的成功是美国人不可仿效的,因为他具有爷爷不按血型换血的遗传基因,但美国人没有。李雄是狂妄的,那种几乎带有自虐的野心和壮志,清晰地透视和折射出华族执著的自强意识。

几百年来,华族便是依靠这种自强不息的精神,成为美国经济的支柱力之一。

当然,在小说揶揄调侃的语言表象下,潜在的主题中还另有多种隐喻,意在探讨艺术与金钱的关系,诗人与商人、情感与商品的关系等等,小说中都有不俗的表述。只因不在本文讨论的范围内,在此不赘。

另一部要介绍的是薛海翔先生的长篇小说《早安,美利坚》。

故事简介:

美国中部州山佛大学音乐系中国留学生伍迪,在自1985年开始的留学生活中,与台湾女同学关琴、美国女同学芭芭拉的恋爱交往过程中,逐渐对两性观念有了启蒙式的认识,由好奇变得实用起来。

在1987年春节联欢会上,伍迪“救场”,获得大会主持人,年轻小寡妇伊娃·布莱恩的青睐。单纯的伊娃抵不住伍迪的充满“东方智慧”的进攻,瞒着父母,与伍迪结婚了。

婚后伍迪弃学从商,不料,历尽千辛万苦做成的第一笔进口生意,竟以赔本告终,不仅使他在伊娃面前自卑而阳痿,并被岳父母撵出家门,在圣诞节的冰天雪地中,拉琴卖艺为生。

伍迪在朋友雪莱律师的帮助下,通过在国内工业部门工作的父亲的关系,终以用一笔贷款做成了两笔生意,展现了他的商业奇才,重获伊娃的接纳,伍迪恢复了自信,阳痿不治而愈。

伍迪开始纵横商场,但与伊娃的感情出现裂缝,伍迪卷入政界的活动,忍无可忍的伊娃搬来母亲干涉,争执打斗,双方关系破裂,伊娃带走儿子,开始离婚诉讼,伍迪节节败退。1992年底美国大选,伍迪助华裔共和党人关民智教授竞选州长,并获布什总统支持,气势如虹。眼看胜利在望,一对手搬出伊娃,揭露伍迪、关民智等人的“丑行”,使竞选功败垂成,伍迪至此视伊娃为仇敌,使用极端手段打击伊娃,几乎让伊娃倾家荡产。离婚后,伊娃带着儿子去洛杉矶,斩断伍迪父子联系。为寻儿子,伍迪移居洛杉矶。不料一场大火,烧毁了伍迪的新居华宅。伍迪逃生后,重上征途,赴华盛顿,继续他的兼并战。(上海文艺出版社《中国留学生文学大系——当代小说欧美卷》第321页。)

这部长篇小说,较为完整地讲述了中国大陆留学生在美国顽强奋斗的故事。表现了华族第五代移民,进入美国商界政界争取一席之地,闯荡天下的自信和才干。他们不再是畏首畏尾为衣食发愁的打工仔,而是凭才学和知识立足于美国社会的白领阶层,他们年富力强,踌躇满志,在各个领域中崭露头角,作为美国公民,与白人平等地共同参与美国政治,有望创下辉煌的业绩。

引文:

关民智走到了大厅正前方的主席台上,灯光聚焦在他身上,远远望去,他的眼睛闪着湿润的光芒。只见他两手按在讲台的边缘,微微俯身,对着话筒,连日疲劳而略带沙哑的声音立时传遍了大厅:“刚才,我打电话给李伯博士,祝贺他赢得了这场艰苦卓绝的选战。我说,我们所有的人,都将支持他成为一位好州长,毕竟,人民的利益是第一位的。”

像平地卷起了风暴,热烈的掌声轰然响起。

关民智的声音,像暴风雨中的海燕,在大厅上空昂然翱翔:“各位,所有在场的各位,所有投我票给我信任的各位,你们为建设美好家园的理想所做的超乎寻常的奋斗,已经开放出奇艳的花朵,已经收获了美丽的硕果,那就是,你们的献身于光辉事业的伟大精神。它将与我们的壮丽山河同在。谢谢,谢谢各位!”

关民智双手互握,高高举起,向着如醉如狂的全场人群,撼动着,撼动着。

……

大厅的门,忽然洞开,500名身着红蓝白彩服彩裙的年轻大学生,像一股汹涌的洪流,奔腾而来,这原是为了庆祝胜利的啦啦欢呼队。洪流涌来,涌来,涌满了大厅中央,两个身材高大的男生,各自朝天空举起一条臂膀,在他们的手掌上,巍然屹立着一个健美的女生,她在人海上空,挥舞着彩球,高喊着:“一、二、三、四——”

500条年轻的喉咙,用切分音节奏,整齐地呼唤着:“四年后——再来,四年后——再来……”

如雷电破空,如惊涛裂岸。(上海文艺出版社《中国留学生文学大系——当代小说欧美卷》第356页。)

从这段文字中,我们可以明白无误地看到,华族在美参政的生动形象。关民智在竞选初期的民意测试中,支持率一直遥遥领先。投票前3天,布什总统飞临山佛,在州共和党大会上发表了热情洋溢的讲话,为关民智打气。各报都登出了总统与关民智合影的照片。投票前一天的媒体民意测验,关民智的支持率上升到第一位。但在这关键时刻风云突变,共和党的政敌利用伍迪的前妻伊娃,在电视节目上“揭发”关民智,说他在与伍迪的交谈中,曾发誓要恢复华人往昔的光荣,伊娃表示担心关民智会成为一小部分华人的州长,而不是六百万州民的州长。于是形势大变,关民智的选票急剧下降,最后以801票之差,民主党候选人李伯获得胜利。

然而,颇有政治经验和人格魅力的关民智教授,在如此沉重的打击下,却显示出政治家的优良素质和气度,他迅速调整或是掩饰了失望沮丧气愤的个人感情,也许他早有心理准备,立即向李伯表示祝贺,并在讲演中真诚地感谢那些支持自己的选民,从容地重申自己的政治理想。从这部小说中我们可以看到,今日华族在美国政治生活中已经占有了一定份额,一部分华族上层知识分子,已具参政的自觉意识。华族政治家正在走向成熟。在他们从政经商的行为方式中,依然带有根深蒂固的儒家文化背景,尊崇“礼”、“义”、“信”等中国优秀的文化传统准则,并以其人格化的形象,逐步登上美国政坛。中华民族在本质上是不可被殖民化的,它的文化精髓并非是奴性而是圆融与阴柔。对于美国这样一个多民族文化杂糅而成的自由国家,华族政治家身上所体现的律己、清廉,“修身以道”、“忍辱负重”的品格,他们所具有的“时与法移”、“师夷长技”、“经世致用”等治世理念,在更为长远的历史进程中,必然会对美国政治发生某种潜移默化的影响。

《早安,美利坚》以文学的形式,热情而超前地描述了华族自强的前景。

自由

自由是全世界人共同的理想,也是中外文学作品永恒的主题之一。在留学生文学的阅读中,我们时刻倾听着这一无处不在的旋律。无论在“英文的中国”和“中文的美国”中,我们都能强烈地感受到华族对于自由的渴望。留学生文学在表现留美华族的灵魂轨迹时,在浮面的乡愁孤独等种种精神苦闷之下,心灵深处终极的“情结”,仍是与人是否能真正获取自由有关。

20世纪80年代中国改革开放后大量涌入美国的中国留学生,以及近年的华裔移民,赴美的原因除了向往富裕的物质生活、求学深造之外,寻求自由宽广的个人空间,应该是根本性的因素之一。尽管由于历史文化背景的差异,东西方对于自由的阐释,及有关自由的概念有很大不同,但华族与美国民众创造“自由”家园的理想目标是一致的。因此,华族那种在集体主义表象之下,暗藏于骨髓深处的对个人自由的信奉,同美国多元文化在个人主义原则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共享自由和公众自由,产生了一种微妙的、互相制约和互相弥补的关系。于癅的短篇小说《名人老古和他的室友们》,戴舫的中篇小说《哥伦比亚河谷》,都隐性涉及到这个话题。

显然,自由制度的维系和个人自由的实现,需要一种超阶级超民族超意识形态的社会环境,在消除种族歧视、政治偏见的平等条件下,人们才能自由呼吸和言说。多年来,在美国落地生根的华族移民后裔,以及留学生们,在人类通往自由的路径上,同美国人一起共同付出了巨大努力。

进入20世纪90年代,自由这个古老的概念遇到了新的挑战。查建英的中篇小说《丛林下的冰河》,在故事的冰层下,涌动着东西方文化冲突的暗流,蜿蜒的冰河始终在地底下寻找自由的出口。小说中有这样一段描述:

引文:

巴斯克伦有次问我:“告诉我,亲爱的,你跑到美国来究竟为的是什么,从那么天壤之别的一个文化?”

这个问题早被不同的人以不同方式问了无数次,我也早已发展出一套现成答案,可以连珠炮般地射出,内容日臻完善,同时变得毫无意义,我学会了流畅的虚构。

可是在巴斯克伦那对褐色眼睛的注视下,我却踌躇了……

我终于意识到对巴斯克伦的问话不能以俗人相待,虽然他早已不再向我解释詹姆斯,我们现在极少会面。

想了半天才说:“我来,就是为了找找看。”

我等着他的下一个问题,心里七上八下。“找什么?”“怎么找?”或者“找到了没有?”他只可能问这三类问题。……我明白我必须解释一系列的有关问题,甚至必要时得小心地复述一遍中国近代史。西学东渐、华夏图强,诸如此类。我自己都没想到这么个“找找看”能做出这好大一篇文章来,做不好吧肯定会觉得我故弄玄虚,华而不实。

结果,巴斯克伦什么都没问,只轻轻说了句:“看看嘛不妨事,找是决找不到的。找到的就已经不是你原来要找的了。”(上海文艺出版社《中国留学生文学大系——当代小说欧美卷》第62页—第63页。)

故事讲述“我”在美国求学的“悬浮”状态和回国探亲的经历。“我”在国内的前情人D,是一个面对中国苦难充满真挚感情的知识分子,代表着神圣中国的最后理想和圣徒精神的**和挣扎。他在大学毕业后,放弃了一切,主动到西北教书,意外地死在冰河之中,下落不明。“我”寻D而不得,“他对于我是永远永远地失落了,因为D不是别的,而是我生存的某种可能,是我自身的某种理想和精神。”(同上,第96页。)于是,穿插于这部小说中的对《丛林中猛兽》的读解,变成了一种令人尴尬的对照,揭示出第一世界与第三世界文化鸿沟的弥合过程中,东西方所先后陷入的被物质和欲望消解了精神和理想的困境:当上帝和人和知识分子都纷纷死去时,自由也将成为人的陪葬品。这是给全人类的警示,无论美国华族还是其他族裔,“自由”都是一个西西弗斯式的寓言。

查建英所特具的文化特征,是一个第三世界知识分子,对西方文化认同而同时又时感惶惑和困扰的心态。查建英在作品中游刃有余地穿行于两种文化之间,倒显示出几分超越了美国华族和中国游子的精神自由。她在作品中勾勒出一种全球性的后现代状态,在文学所建立的差别中,同时又建立了“同一”,即在第一世界的混乱和第三世界的苦难中,曾经神圣的理想主义面临终结的共同危机。

最后,我们将谈到严歌苓在1996年出版的长篇小说《扶桑》。

这是一部非常出色的小说,尽管在出版后并未引起太多的评论,时间却在证明着它的文学价值和历史人文价值。故事讲述了19世纪60年代末,从中国大陆陆续漂洋过海,到达美国西海岸谋生的3000名妓女中,其中一位名叫扶桑的年轻妓女在美国的生活情态。圣佛朗西斯科华人的史书中,扶桑曾作为最美丽的中国妓女被记载。她经历了西海岸淘金时期最混乱的年月,多次像商品一样被拍卖和转让,遭受过白人对华人的仇恨、歧视、**、残害以及赞赏和拯救;目睹了华族的罢工、请愿等种种反抗行为。扶桑从湖南老家坐船万里越洋,本为来异国寻找从未谋面的丈夫,但却陷落在唐人街霸主,那个先叫阿丁或阿魁后又叫大勇的男人开的妓院里。但天性散淡温良的扶桑,却从这样的生活方式中,得到了另一种慰藉,因为她从不属于任何人,她的爱只属于自己的内心,她是真正自由的人。

引文:

……甚至,你从来不觉得自己在出卖,因为你只是接受男人们,那样平等地在被糟蹋的同时享受,在给予的同时索取。你本能地把这个买卖过程变成了肉体的自行沟通。你肉体的友善使你从来没有领悟到你需要兜售它。(中国华侨出版社“文瀚阁丛书”——《扶桑》第166页。)

扶桑一生中只经历过一次爱情,就是那个白人少年克利斯。克利斯初识扶桑时只有12岁,在他眼里她是“一尊神像般的东方女人”。这便注定了他们之间将不再是那种简单的男欢女爱。克利斯一生都在企图解救扶桑,曾告诉扶桑他要赎她,忘掉年龄阶层和种族,带她到别的洲去结婚,但扶桑拒绝了,她宁愿按照自己的方式生活。克利斯晚年时,悟到“自己正直的一生是被一个妓女宽恕下来”。

引文:

在克利斯故世前,他想到了扶桑。他75岁了,那一缕黑头发还很年轻。他想到扶桑就那样剪开了他和她,也剪开了一切感情爱恋的牵累。或许扶桑从爱情中受的痛苦比肉体上的任何痛苦都深。或许她意识到爱情是惟一的痛苦,是所有痛苦的源起,爱情是真正会使她失去自由的东西。她肉体上那片无限的自由是被爱情侵扰了,于是她剪开了它,自己解放了自己。扶桑,她从原始走来,因此她健壮、自由、无懈可击。

克利斯还想到自己的一生,被扶桑改变了的一生。他一生都在反对迫害华人,也反对华人间的互相残害。他成了个中国学者。他觉得扶桑在看着他做这一切,不论他赞同还是反对,她总是在看着他的。(同上,第201页。)

扶桑在大勇被捕后,从他的银手镯上发现他就是自己寻找的丈夫,于是同大勇在绞刑架下举行了婚礼,再把大勇的骨灰送回中国故乡。关于扶桑的晚年有许多种版本,但她的发髻里,始终藏着克利斯的一粒衣扣。

这部小说近于单纯的故事情节,在作者远距离的审美观察和想像中,用一种诗意的叙述方式,回旋跳跃,忽远忽近地散漫铺叠。语言是极为从容的,字字句句都飘逸着朦胧的美感,百年前的扶桑从西海岸的腥风和迷雾中,披着她的红绸衫,了无心事地走来,无论是她嗑着瓜子还是吮嘬田螺,用嘴唇吹茶还是对镜梳妆,每一个优雅精致的细节,都在人心里留下了难忘的疼痛。扶桑用她的身体接纳着异族的男子,却用她的悲悯,表达了弱势对强势的慷慨宽恕,从而保全了自己内心永远的自由,也令所有染指于她的男性慑服。

扶桑那种天真无邪的自由观,不仅改变了克利斯的一生,也为美国人的自由意识增添了新的内容。扶桑对自由的理解和捍卫,已经超出了“华族”的范畴而上升到“人类”的意义。这是最为珍贵和重要的。只有在“人类”这一共同前提下,华族对于美国的贡献才是有意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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